目前的事业单位是怎样分类的?

如题所述

事业单位对于网友来说虽然比较熟悉,但是要具体到事业单位分类上,很多人就不是那么熟悉了,虽然也对此有着大概的了解,但是要具体说得很清楚还是比较费时间的,因为事业单位分布实在是太广了,几乎在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会有事业单位存在,而且也影响着生活的各个方面,那么,目前的事业单位是怎样分类的?

首先,事业单位按照拨款性质不同可以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对于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来说,其比较突出的特点就是单位的运行经费由政府财政划拨,在职人员的待遇也是比较固定,属于不高不低那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基本上没有单位收入,所有资金都来自政府划拨,又叫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办公经费也是由政府财政划拨,但是对于单位职工的工资,一般仅仅划拨基础部分,也就是职务和薪级工资,而对于奖金绩效等部分,由单位自筹,在差额事业单位当中,还存在着定额拨款事业单位,其经费和工资由财政根据所定额度拨付,其余的由单位自己想办法。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就比较简单,其单位性质虽然属于事业单位,但是所有的经费都是由单位自己自筹,这类事业单位虽然和企业类似,但并不等同于企业,其管理方式还是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进行的,因此,与企业相比较,还是要好太多。

其次,按照不同的行业来分,事业单位大致可以分为综合管理类、科教文化类、公共卫生类等,这种分类和单位人员的性质关系较少。一般来说,综合管理类事业单位主要特点就是直属于政府或者其组成机构管理,而且相关工作人员和机关公务员混合办公,这类事业单位人员和政府的交流最为密切,而且经常会有交叉任职的情况,常见的就是各服务中心等机构。科教文化类事业单位也比较容易确定,单位大多是独立核算,内部职工大多是专业技术岗位,而且专业性十分强,如果不是长期从事该行业的基本上很难进入该行业,常见的就是学校、科研院所等。公共卫生类事业单位也比较容易区分,其主要工作内容就是卫生健康方面,这类事业单位的专业性更高,基本上从大学开始就在学习专业知识,毕业工作以后还需要不间断的学习,常见的行业有乡镇卫生院、防疫站等机构。

最后,事业单位当中还有一类特殊的事业单位,因为有相应的行政执法权力,因此被称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本质上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但是其管理模式却和公务员机构相似,也是按照职级并行的晋升方式来的,这类事业单位在招聘人员的时候,是和省考一起的,因此,很少将此类事业单位归纳进事业单位分类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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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16

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事业单位分为三类:行政类、公益类和生产经营类。

1、行政类事业单位:是指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事业单位,包括行政执法类,改革方向是将所有的行政审批职能划归行政机关承担。行政类事业单位,按照完全、主要、部分承担行政职能分为三类,完全承担的,将单位所有职责划归主管部门机关来承担,单位撤销;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则是将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机关,单位整合或者保留。

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完成后,今后不会再审批成立此类事业单位。由于行政部门同样在改革,在简政放权,在压缩编制,因此,不可能连人带编,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将人和编制随职能调整到行政部门,而且行政机关也不允许同时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混岗混编。因此,职能调整后,人员会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依然保持事业人员身份。由于队伍过于庞大,执法类事业单位依然保留事业单位属性,而且还要取消事业单位参公管理的方式,事业单位今后不再参公管理。

2、公益类事业单位:公益类事业单位,按其承担的公益职能的比重,又被分为公益一类、公益二类。公益一类是完全或者主要承担公益服务职能,公益二类是部分承担公益服务职能,同时还承担收费或者营收职能。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今后事业单位的主流方向,不管是整合还是单设,都不影响其事业单位性质。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中,除将承担的公益服务职能整合,向公益一类单位靠拢之外,还要将承担的收费、营收、中介等职能,推向社会和市场,实现公平自由竞争。

3、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凡是自收自支,有生产产品和经营收入的事业单位,将全面脱离事业单位序列,改制为企业,自主经营,实现管办分离、政企分开。改企之后,正式职工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工作,合同制管理人员和自收自支人员,全部推向社会,自主择业。自收自支类、自定和筹类事业编制全部取消。

二、按财政供养,事业单位可以分为全额、差额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全额和差额事业编制也是有严格的区别的,是分开统计的。随着改革,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将全部消失,而差额事业单位除乡镇卫生院外,其他都是逐渐剥离营收职能,机构会越来越少,人员编制都会被压缩。

三、按照管理方式,将事业单位分为参公事业单位和非参公事业单位。参公,是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晋升方式等,都和公务员没有区别,只是使用事业编制而已。这部分单位,主要是指承担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改革之后,参公的事业单位也会取消参公性质,事业单位不会再有参公不参公的说法。事业单位一律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管理,或者正式颁布的管理办法、法律法规,不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第2个回答  2021-03-17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事业单位分为行政、公益和生产经营三类。

1.行政机构: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机构,包括行政执法机构。改革方向是将行政审批的全部职能分配给行政机关。行政机构按照行政职能的完整、主要和部分分为三类。如果全部承担,将单位的全部责任分配给主管部门承担,并撤销单位;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人被分配到机关和单位进行整合或保留。

行政机构改革完成后,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此类机构。由于行政部门也在进行改革,简政放权,减少人员编制,不可能把人带在身边,按照“人随事、人随人”的原则,把人和编制调整到有职能的行政部门。此外,行政机关不得同时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不得混岗混岗。因此,职能调整后,人员会分流到其他机构,仍然保持业务人员的地位。由于队伍过大,执法机构仍然保留了事业单位的属性,还取消了事业单位的管理模式,今后事业单位将不再参与公共管理。

2.公益事业单位:公益事业单位按照承担公益职能的比例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公益类完全或主要负责公益服务职能,公益类部分负责公益服务职能,同时也承担收费或收益职能。公益机构是未来事业单位的主流方向。无论是一体化还是单一,都不会影响其机构性质。在二级公益机构中,除了整合承担的公益服务职能,向一级公益机构靠拢之外,还要将收费、收益、中介等职能推向社会和市场,实现公平自由竞争。

3.生产经营机构:凡是自收自支、有生产产品和经营收入的事业单位,将完全脱离事业单位序列,改制为企业,独立经营,实现管治分离、政企分开。企业改革后,正式员工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工作,合同管理人员和自营人员都被推向社会,自主择业。自营、自主、集资业务的设立将被取消。

按照管理模式,事业单位分为事业单位和非事业单位。参与公共服务是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人事管理、薪酬待遇、晋升方式与公务员无异,只是用的是事业编制。这部分单位主要是指承担行政管理职能和行政执法职能的机构。事业单位改革后,参与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也将取消参与公共服务的性质,事业单位不再说不参与公共服务。所有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管理,否则官方颁布的管理办法、法律法规不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第3个回答  2021-03-11
一般是全额拨款,就是工资全部由国家发放,还有一种是自收自支,就是根据单位的收支水平发放工资,还有就是差额拨款,就是一部分由单位承担,一部分由国家发放,最后一种是参照公务员管理,就是类似公务员的,工资也是由国家发放,但是待遇是公务员待遇。
第4个回答  2021-03-09
公益类事业单位,以公益事业为主,不给其他事业单位造成影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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