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曼玲粥店将吃剩排骨再下锅,这样做有违什么规则?

如题所述

这当然是违反了食品安全法。记者暗访发现福州曼玲粥店居然将吃剩下的排骨又放回锅中,并且出售给其他顾客,很多网友看完这个消息都感觉特别的恶心。要知道曼玲粥店在国内还是比较有名的,拥有上千家线下实体店,线上的外卖销量也很高,没想到这么有名的一家店居然做出了这样的事情,为了省这几块排骨钱,直接把自己的名声给败坏了。

除此之外,记者还发现店内的工作人员没有洗手,就直接用手去抓取食物,而且店内还存在虚假销售的情况,毕竟在此之前这家店的宣传一直都是现熬的粥,没想到很多粥使用的都是罐头,直接加热之后就可以出售了。这些事情发生以后,这家店被停业整顿,线上也已经找不到这家店的外卖了。所属公司出面道歉,表示今后一定会杜绝这类情况发生,对于线下门店进行严格管理。虽然这些道歉说的言辞早早,但是消费者们似乎并不买账。

尤其是之前曾经在这家店购买过的消费者,估计隔夜饭都快要被吐出来了。即便是停业整顿又能如何呢?毕竟之前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这笔账又应该如何去计算呢?而且看店员的手法相当熟练,很显然不是第1次做这样的事情。这家店应该经常回收各种食物。食品安全法是这些年来一直不断提出的一个问题,国内领导非常重视,人民更是很关注这个问题,再加上疫情刚刚结束,他们的这个做法很有可能会导致疫情再次传播起来。

一个品牌想要完全发展起来是很不容易的一件事,好不容易积累起来的名声,就被这样一件事直接给败光了,未免有些太得不偿失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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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18
违反了我国食品安全条例,店主这样做是很不卫生的也不道德,应该要受到相应处罚。
第2个回答  2021-03-18
违反了消费者的权益。这样的行为非常恶劣,会让他的店的名誉下降。
第3个回答  2021-03-18
保证不了食品的安全,给顾客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让顾客有很大的心理阴影,不敢再去饭店吃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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