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政局离婚后还可以去法院起诉吗?

如题所述

您好,如果你们已经在民政局完成协议离婚了,那么:
对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子女抚养部分,如要求变更抚养权、提高或降低抚养费的,可以再次去法院起诉;
如果对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反悔的,可以去法院起诉,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您的诉讼请求;
如果是发现离婚协议中有未处理的财产的,经法院审查该财产确实是离婚时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依法予以分割,但要注意,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发现之日起计算。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五条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五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第八十三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第八十四条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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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9-05

可以去法院起诉,但是法院是否受理,要看你的诉讼主张是什么。

如果是起诉离婚,法院不会受理,因为你已经离婚了。

如果是主张其他事项,法院会视情况决定是否受理立案。

第2个回答  2021-09-05
在民政局离婚以后应该到法院起诉起诉。主要起诉的问题就是财产分割问题。如果双方能达成和解。就没有必要去法院起诉但一定要有书面的材料如果达不成一致以及子女的抚养问题就应该到法院去起诉法院会。得出正确判决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9-05
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离婚了,但你发现另一方隐瞒了情况,你当初不了解,至使离婚时你的利益没得到保障,你当然可以去法院起诉,重新分割离婚前所有你俩名下资产。
第4个回答  2021-09-05
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说明正式离婚了双方不再是夫妻,有权选择自己的对象,如果再去法院起诉法院不会受理。如果离婚时有隐瞒财产和夫妻双方固定资产,而发生纠纷,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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