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司法所一公职人员被实名举报骗财骗色,他的行为如何定性?

如题所述

河南信阳商城县网信办就司法所公职人员被举报骗财骗色事件发布通报,称涉事公职人员姚某禹已被停职接受调查。

近日,商城女子胡某实名举报鲇鱼山乡司法所公职人员姚某禹隐瞒结婚事实,骗其同居还索要财物,甚至借走女方20万元。胡某得知被骗后联合姚某禹妻子进行实名举报。姚某禹妻子称,常遭姚某禹家暴,发现丈夫婚外情难以接受。目前,当地纪委、公安、司法等部门正对此事件进行调查。

胡女士称,两人认识不久后到洛阳登封游玩并有了肌肤之亲,姚某曾以夫妻的名义向胡女士借款20多万元。在认识几个月后,胡女士偶然看到姚某的聊天记录才知道被骗,原来姚某已婚并育有子女。目前胡女士已经怀孕。

根据姚某的妻子王女士称,丈夫有暴力倾向,曾对其家暴,最近几个月姚某经常夜不归宿,之后王女士才得知原来是姚某出轨,在外与其他的女子同居。

胡女士找到王女士后,两人决定一起向纪委实名举报姚某。

1月19日上午8时许,河南商城县网信办发布通报:日前,一则关于《河南一司法所公职人员被曝骗财骗色 当事人已实名向纪委举报》的信息受到广大网友关注。事情发生后,商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当即责成县纪委监委、公安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就举报的内容展开调查,并于当日停止了姚某某工作。目前,相关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待调查结果出来后将及时向社会发布。

1月18日下午16:10分,封面新闻记者致电商城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表示:当事人已于上周前来信访,纪委已于上周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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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23
滥用自己手中的职权,并且存在明显的诈骗行为,因此证明公务员将会受到严格的惩罚。
第2个回答  2021-01-22
如果举报属实,他的行为违反了党规党纪并且涉嫌诈骗。可以定性为违法行为
第3个回答  2021-01-22
他的行为是典型的渎职之罪,利用自己的权力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已经违反了法律法规,应该被严惩不贷!
第4个回答  2021-01-22
他的行为非常的恶劣,而且利用自己职务之便,实施了犯罪行为,所以会被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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