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因为在一家私人企业打工九年(没有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老板不断地施加工作压力,并经常要求父亲连续加几个夜班,于是父亲在2010年一月因连续加了几个夜班突发脑梗塞住院,与私人企业协商他们仅仅以救济的形式给了三千元钱。现在父亲右手、右腿不能动,丧失自理能力。我想咨询一下可不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可以认定为工伤应从哪方面着手准备?如果不可以认定为工伤那么怎样才能让厂里多给一点补助呢?我的父亲平时身体很好没有高血压,血脂稠,晕倒当天被送往医院时测得血压也不高,血流变的数据显示也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