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期间得了脑梗塞晕倒,算不算工伤?

我的父亲因为在一家私人企业打工九年(没有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老板不断地施加工作压力,并经常要求父亲连续加几个夜班,于是父亲在2010年一月因连续加了几个夜班突发脑梗塞住院,与私人企业协商他们仅仅以救济的形式给了三千元钱。现在父亲右手、右腿不能动,丧失自理能力。我想咨询一下可不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可以认定为工伤应从哪方面着手准备?如果不可以认定为工伤那么怎样才能让厂里多给一点补助呢?
我的父亲平时身体很好没有高血压,血脂稠,晕倒当天被送往医院时测得血压也不高,血流变的数据显示也正常。

如果系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的,则属于工伤,单位应当承担责任。
按照法律规定,工伤事故发生后1年内,工伤员工或者近亲属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经确定为工伤后,再鉴定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的等级。
如果单位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则应当由工伤保险承担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以及一次性的伤残赔偿金等。如果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应当由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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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3-26
1.法律上称为《事实劳动关系》,即使没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2.在上班期间和工作地点发生的任何与工作有关的事故都应该算工伤!医院开据伤残证明,递交劳动仲裁部门。
第2个回答  2010-03-26
除非法医鉴定你父亲病情由于劳动所致否则不是工伤
第3个回答  2010-03-26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你父亲的情况不符合工伤条件;
二、可以与单位协商解决补偿问题;
三、如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四、如未足付工资、加班费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四十六条,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五、如未交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六、如单位拒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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