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社保当月忘记退工还能申请退回来了吗?

如题所述

不能了。

江苏社保的三险(养老、失业、工伤)现在已经统一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一办理,界面如下:

另外二险(医疗、生育)在各市的医疗保障局办理,南京的界面如下:

点击网上办事进入市级界面

南京的增员和退工是这样规定的:

当月离职,最迟办理停保退工时间为次月6日之前;所以你看一下到底是哪个月确定离职的,赶紧办理退工。

每个月7-10日为结算期,不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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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4-01
这个就要看当地税务机关是否支持社保退费了。
1、如果当地支持社保退费
离职当月忘记停保减员,那在离职次月要先及时给员工做停保减员,再分情况处理账目:
① 未申报缴费前可在税务网站上自行作废已产生的社保缴费账目,登录“市电子税务局”,选择模块 “特色业务”-“社保业务”-社保账目处理-“单位社保账目作废”进行操作;
② 已缴费的可申请退费,单位需提供《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用人单位与员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表》到税务机关柜台办理。
2、如果当地不支持社保退费
那么公司可以在员工因社保收益后可主张返还。
实践中很多类似的劳动纠纷案例,公司如果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员工退回社保费用,法院一般都不支持。
因为单位给离职员工多缴纳了社保,该利益虽为员工所得,但其受益是有条件的,条件未成就时,员工客观上未受益,用人单位可等条件成就时再主张返还。
第2个回答  2022-04-01
不可以。
当月缴费后就已经对当月的养老,医疗等各方面进行了保障,不可以退费。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2-03-29
能。
社保增员大多是当月增员下月生效,也就是下月扣费当月减员也是下月生效,那么就要当月继续扣费有些以月初5号为划分点,例如当月5日前增员可以算当月生效,当月需扣费当月5日前减员可算上月已生效,则算上月已停保,当月不需缴费。各地政策和时间划分有不统一,这就需要你具体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了哦。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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