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订给个人河道里的沙石属于个人财产吗

如题所述

河砂属于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但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的河砂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条文:

        《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1、2款: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

  《水法》第三十九条:国家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一)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
  (二)爆破、钻探、挖筑鱼塘;
  (三)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
  (四)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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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9-05
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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