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污水排放标准 国标

我想询问一下国家对工业污水排放标准有没有国标?我说的是钢铁业,有的话,能否提供一下?我是想处理高炉煤气冷凝水,但是不知道把里面的各物质含量控制在什么限度一下才能够达到工业污水排放标准?请知道的朋友详细指点一下,谢谢!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适用范围明确规定为:专门针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废气、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国家专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废气的排放和污泥处置的排放与控制管理。根据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专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本标准实施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废气和污泥的排放不再执行综合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噪音控制仍执行国家或地方的噪音控制标准。

项目、基本控制项目、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

A标准,B标准。

1、化学需氧量(COD)(mg/L) 50/60 60/60 100/120 120

2、生化需氧量(BOD)(mg/L) 10/20 20/20 30/30 60

3、悬浮物(SS)(mg/L) 10/20 20/20 30/30 50

4、动植物油(mg/L) 1/20 3/20 5/20 20

5、石油类(mg/L) 1/10 3/10 5/10 15

6、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0.5/5 1/5 2/5 5

7、总氮(以N计)(mg/L) 15/- 20/- - -

8、氨氮(以N计) (mg/L) 5(8)/15 8(15)/15 25(30)/25 -

9、总磷(以P计)(mg/L) 1/0.5 1.5/0.5 3/1 5

10、色度/稀释倍数 30/50 30/50 40/80 50

11、pH 6~9/6~9 6~9/6~9 6~9/6~9 6~9

12、粪大肠菌群数(个/L) 103/- 104/- 104/- -

注:括号外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前后数值分别表示现标准值、原执行标准。

扩展资料:

为了保证合流管道、泵站、预处理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发挥设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有关部门制定了纳管标准,即排水户向城市下水道或合流管道排放污水的水质控制标准。

如上海市建设委员会1999年批准实施了《污水排入合流管道的水质标准》(DBJ08-904-1998)。该标准所称合流污水,是指生活污水、产业废水及大气降水的总和。

该标准规定了污水排人合流管道的30种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其他项目应遵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中的规定。特殊行业的排水户除了执行该标准的规定外,还应执行其行业的有关水质标准。

国家建设部在1999年制定了《污水排人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规定了排入城市下水道污水中35种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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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6-25
废水排放标准,是关于各种废弃的水排放到环境中的限制浓度的标准。
废水排放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
废水排放标准,有综合排放标准,是主要的排放标准。
例如:废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是国家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3-24
我们国家有国家标准,规定是有行业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没行业标准的执行综合排放标准。
钢铁行业有行业排放标准,执行行业标准《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6-92)
如果要标准,加我,传给你。
网上也有,你可以自己搜一下。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30
国家工业废水排放标准:
一、污水水质预测及排放标准:
1、填埋废物的组分非常复杂,很难精确估计渗漠液的水质。但进入填埋场的危险废物都应符合《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危险废物允许进入填埋区的控制限值”,因此以此限值作为渗滤液水质。
2、各车间冲洗污水及实验室废水主要以冲洗地面、设备及实验器皿的冲洗水为主,污水中含有部分重金属。保守估计,除SS外,污水中污染物浓度为渗滤液污染物浓度的20%。
3、处理后废水中重金属要求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标准。因此确定本污水处理工程去除的首要目标为重金属污染物。
4、污染物与质量浓度/(mg·L-1):汞0.06;镍3.80;铅1.27;砷0.63;镉0.13;无机氟化物25.33;铬3.04 氰化物1.27;六价铬0.63;pH值7-12;铜19.00;CODcr:76.00;锌19.00;BOD5:25.33;铍0.05;NH3-N:38.00。
二、第一类污染物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采矿行业的尾矿坝出水口不得视为车间排放口。第二类污染物在排污单位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
三、行业标准目前我国允许造纸工业、船舶工业、海洋石油开发工业、纺织染整工业、肉类加工工业、钢铁工业、合成氨工业、航天推进剂、兵器工业、磷肥工业、烧碱、聚氯乙烯工业等12个工业门类,不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可执行相应的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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