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如果你能确实证明在签订入股协议时受到欺骗,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第二、欺诈是指签订协议一方故意虚构或隐瞒重要事实,诱使投资人在未充分了解相关信息的情况下对决定是否出资作出错误判断而与一方签订合同的行为。比如未如实披露公司的资产清单、财务报表、经营状况等影响投资人决定是否投资的重大事项等。
第三、投资需谨慎,而起诉最重要的是证据,尤其是要以客观事实证明主观意,需要找到足够的证据。
第四、股东退股除了上述在你方存在被欺诈情形下,还有下述法律规定的两种转让及三种法定情形。
最后、个人认为想通过起诉的方式撤销协议较难,可以试试能不能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哪怕是稍微亏一点,减少损失吧。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可撤销合同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确认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