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择落户地
1、申请人已有住房,应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
2、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是直系亲属在成都有住房,可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所地申请办理;
3、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有工作单位,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
4、申请人没有住房且没有工作单位,可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二)选择所需材料
毕业证、无房者必须到房管局去打印一个全域成都的无房证明、同时带上户口、身份证、并且打印学信网上对学历的备案表。
(三)办理落户
带上材料直接到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申请办理。
提示:
文中住房均指:拥有的合法产权住房;租赁的国有直管公房;职工居住的本单位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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