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23日以后出生);
(五)应聘初中教师岗位的,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需具备师范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或非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幼儿教师岗位的,需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A类岗位限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国家规定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报考;B类岗位不限。
(六)应聘初中教师岗位的,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一致;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语文、数学学科不受专业限制,其他学科须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一致;应聘幼儿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须为学前教育相关专业或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七)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报考语文学科教师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暂无教师资格证的,按人社部等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先上岗的新教师,须就本人教师资格提供承诺书,承诺如考察体检合格被聘用,1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1年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八)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开始时间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九)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交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十)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