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人和大陆人离婚 大陆人不在台湾

而且台湾地方法院通知书已经送到大陆 还需要什么步骤呢

一.大陆人不具台湾身份:
1.应该到大陆的法院申请离婚,而且要有分居2年的证明;如果可以协议,可以直接办离婚,然后拿离婚证去公证回台湾,就可以到户政事务所办理离婚登记就行,如要除户也可以一起办,需到全户人的身分证及印章。

2.到台湾的法院申请离婚,可以用遗弃的理由或不履行夫妻义务去申告,然后诉请离婚;台湾地方法院通知书已经送到大陆就好,不用去管,如果你的另一半三次不出庭,法院会迳行判决,应该就会直接判决离婚成立,然后拿判决书到户政事务所办理离婚登记就行,如要除户也可以一起办,需到全户人的身分证及印章。

二.大陆人具有台湾身份:
到台湾的法院申请离婚,依判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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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3-26
到大陆人家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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