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很多父母来说没有养育过儿子就是没有感情的。在血缘上是父子母子关系,但是在感情里他们是陌生人,是外人。
一、被丢弃的孩子,已经是“外人”小丽(化名)的生母和生父为了要儿子,将她遗弃,她被邻村里的人收养,长大成人后养父母告诉她事情的真相,本以为生母和生父会对她百般热情,却没想到的是人家心如止水,弄得就跟自己上赶着认他们似的。
从血缘上来讲是父子母子关系,但是从感情方面讲,没有养育过的孩子真的是没有感情的,没有那么多爱的互动,更没有爱的羁绊,感情是很淡很淡的。
二、丢弃孩子的父母孩子是爱情的结晶,是父母的最爱,可是在很多父母的眼里爱孩子是有条件的,孩子的性别,身体健康等都是决定父母是否去爱他去抚养他的条件。
女孩早晚是人家的人,不喜欢,生下来送人卖掉;男孩身体不好,是个残疾,不喜欢,丢掉等。他们爱自己胜过爱孩子,在他们的心里孩子被送走了,可以继续生,生一个自己喜欢的孩子。
可是他们不会站在孩子的角度去考虑问题,他们不去想孩子知道后伤心绝望的样子,不去想孩子对他们的思念和期盼。他们只想用经济压力没办法等为理由来为自己当年狠心的行为辩解。
三、既然不爱孩子,请不要打扰孩子平静的生活既然选择丢弃孩子,那么就不要再以爱的名义去寻找,更不要再以爱的名义再次丢弃,孩子是人,不是玩具,他有心,他会伤心会绝望会难过的。
爱孩子就爱他的一切,他身患残疾又怎样,他的残疾难道不是你赐予的吗?
做父母的不要太自私,什么事情以自己的利益为中心,将孩子生死置之度外,将孩子幸福置之度外,用孩子的一生换来的成功算成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