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到法务函≠马上罚款。很多企业以为收到法务函就是需要马上罚款,其实收到法务函只是提醒企业,在某段时间内需要更换正版软件,过了期限没整改才会开始罚款;
2、国外软件厂商及其代理公司均是企业,不具备行政执法权,重要的是作为企业它无权查访另一个企业,因此不必理会他们及其代理商的“高压”非要购买他们的软件;
3、企业在收到律师函后既不要过于紧张,也不要采取“鸵鸟政策”,把头埋在沙子里,装作没看见。而应该通过各种途径了解解决办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例如尽快卸载盗版软件,安装正版软件,当地版权部门也就不会再追究。
4、通常解决正版化手段有二种:第一是企业购买国外正版软件,当然,国外软件价格不菲,企业需要耗费巨大的经济成本,用于后续每年的升级费用以及各种售后费用;第二是用1/5价格选择性价比高的国产软件,如中望CAD等国产软件,极大缓解企业采购压力,此种方式适合非土豪级的中小企业。
只要自己的合法并且是正版的,当然可以告他。
还得主要是看你的激活工具不给没有禁止信息的上传的,再有就是老版本的激活工具对新版本的CAD添加的防盗版措施没有写入应对方针。你用CAD做出来的DWG文件里就已经包涵了你盗版软件的信息了,所以人家肯定有证据才发告知的。你现在只有先把你那几个机子硬盘扯下来换其他的,然后回复人家的告知涵了,我估计这件事情肯定不止软件费这么简单的。你也是,一个设计公司竟然不用正版的软件。
对于这种情况只有两条路:一是买软件。二是被起诉。别无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