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扰民可以打环保热线投诉,也可以拨打110报警,反映扰民情况。
根据《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拨打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项,请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的,适用本办法。
环保举报热线应当使用“12369”特服电话号码,各地名称统一为“12369”环保举报热线。承担“12369”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机构依法受理的举报事项,称举报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六十一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在企业厂界内,因其生产而造成的噪音扰民,可向成都市环保局投诉,投诉电话:12345
交通噪声及群众自发组织的各类产生噪声扰民活动、鸣炮、鸣笛以及娱乐场所产生的社会噪声等,可向公安和文化部门投诉,投诉电话:110
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方法招揽顾客的及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所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以及建筑工地施工噪音可向成都市城管委投诉,投诉电话:12319
(1)噪音扰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噪声扰民是一个行为后果为定义的违法行为。只要产生的噪声烦扰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即产生噪音扰民的违法事实。
(2)在一定环境中不应有而有的声音。泛指嘈杂、刺耳的声音。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凡是妨碍到人们正常休息、学习和工作的声音,以及对人们要听的声音产生干扰的声音,都属于噪声。噪声是一类引起人烦躁、或音量过强而危害人体健康的声音。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交通运输、车辆鸣笛、工业噪音、建筑施工、社会噪音如音乐厅、高音喇叭、早市和人的大声说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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