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在当地人社局失业管理中心进行备案登记,之后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管理中心申请领取手续。同时若要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金领取的时间与个人缴纳失业保险年限有关,具体要求如下 :
累计交纳满一年不足两年的时间的,可以领取到三个月的失业金;
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以此类推,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即两年时间。
也就是说只要满足条件,一生可以多次领取,但累计领取不能超过两年。
扩展资料: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