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材料】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一式2份);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初级、中级一式12份,高级一式15份);
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继续教育相关材料(包括计算机应用能力模块和职称外语)原件和复印件;
能力、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论文、论著、译作、解决专业技术难题的技术报告或实例材料原件;
任现职以来的工作学习总结;
近期2寸免冠正面照片一张;
评审条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职称评审标准条件】
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取得大专专业证书的,其工作年限应增加1年。
中专毕业,担任本专业员级职务满3年或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其中毕业后工作应满3年)。
取得中专专业证书的,其任职年限、工作年限应增加1年。
不具备以上学历人员,须参加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且经政府人事部门认可的的相应级别的专业知识培训,经考试成绩合格,担任本专业员级职务应满4年或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0年(初中及以下毕业应满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