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子以前办了分房产证,如果总房产证想要收回还可以吗?

公公有整套老房子的房产证,几年前通过村主任给兄长办了一处分
房产证,现在要拆可兄长说那处是他的房产证不准拆,想问总房产证可以收回分产证吗?

不可以

一处房产只能一证

不能重复

如果有了房产证

当然就不能再有其他产权证明

1,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 (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

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

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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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20
房产不能办两次房产证的,如果办了分房产证,就是你已经把房子分开了,想要重新办理用房产证需要分房产证的本人去房管局撤销现有房产证重新审核公证才能办理,手续麻烦,需要证明材料很多,最关键一点就是必须分房产证的人同意签字出证明。
第2个回答  2020-06-20
你说老房子以前办了,分房产证,如果总房产证要享受回来,可以吗?如果你的老房子办了,分房产证,那总的房产证,人家肯定是要收回的,要不然属于两个房产证,双重的房产证是没有意义的
第3个回答  2020-06-20
房子既然已经分了而且又办了房产证,那只能按新房产证办理了,除非你公公直接出面收回产权才有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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