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今天去找她要求给我退还我自己缴纳的八百元的押金,可她居然说不可能给我退、而且是一分不退的啊!当初她有给我开收据、上面清清楚楚的写着八百元的押金啊!请问我该怎么办啊?而且我学徒时没有分文的工资的、但是当初进来的时候她是说吃住包的!大家帮帮我吧,八百元虽说是不多的、但是对我们外来打工者也不少啊,请大家帮我出出主意吧。谢谢哦!!!!!!!!!
可是现在最关键的是;我找她退押金她居然说没的退啊,而且是分文不退啦,我当初缴纳押金是因为我觉得她不认识我。可能是害怕我们在店里乱拿东西。而且我呢又是刚步入社会、我觉得自己特有正义感啊、反正她给我开了押金收据、所以我觉得她的心里会踏实了啊。自己也是光明磊落啊···你们认为我找劳动局的话会对我有益吗?我该怎么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