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家共四个孩子,两男两女,每人每月给老人(单身一人)200元。老人现居住在敬老院,没有加纳500元费用,余下300。此外,老人是城市低保对象,每月200元左右。本人无固定工作,无养老保险,靠给人开出租为生,妻子每月工资不足1000元。当地人均最低生活消费标准时600元,请问,这个情况,我的兄弟姐妹起诉我没有赡养老人,合理吗?
此家共四个孩子,两男两女,每人每月给老人(单身一人)200元。老人现居住在敬老院,每月交纳500元费用,余下300。此外,老人是城市低保对象,每月200元左右。本人无固定工作,无养老保险,靠给人开出租为生,妻子每月工资不足1000元。当地人均最低生活消费标准是600元,请问,这个情况,我的兄弟姐妹起诉我没有赡养老人,合理吗?他们想让我独自拿800元给老人,可是我没有那个支付能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