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钢2002年一病退职工,因不服山西省劳动厅行政审批病退和劳动厅的答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太原市中级法院立案庭法官既不立案,也不出不受理裁定书,明确表示不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保护行政诉讼当事人诉权的意见 》(法发〔2009〕54号)!这可以向最高法院申诉吗?有什么办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