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男友谈了半年多了,刚查出来怀孕了,男友态度很敷衍,我看他的样子不打算要这个孩子,我该怎么办啊?

如题所述

孩子不是拴住一个男人的法宝,所以你想要幸福的生活,不是靠孩子,现在男人都这种态度,你生孩子出来一起受罪吗?果断和他分手吧!彼此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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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15
那我建议更加不能要
你不要觉得失去一个小生命就是对小孩不负责
要是让他诞生了,呆在这种家庭里——

比如你们结婚了,那我觉得他也不会安分的,这件事上都负不了责任,他怎么能承担负责一个家庭的责任?
比如你俩没结婚,那你就是单亲妈妈了,对孩子身心健康都不太好。孩子就整天问为什么自己没爸爸,在他成长道路上有一定的影响。最重要的是,你有能力养得起吗?现在不是说给饱饭吃就叫养了,也是有很多方面的。

最后说一下,希望你有新的生活,但是下次注意要做好安全措施
如果他自己都不主动做好,就靠你吃药,那这人更加不能要,他没那个肩膀
有可能三十多岁也是觉得自己年轻,还没玩够的心态。
第2个回答  2020-07-15
未婚先孕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法》。未婚先孕是指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发生性行为而导致女方怀孕的现象。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因此,只有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的夫妻才具有合法生育资格,未婚先孕违是违反计划生育法的行为。
针对未婚先孕的行为,各个地方的处理办法有者很大的区别。例如,山东的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需要征收社会抚养费。而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的,按照双方当事人各自子女数分别累计计算,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每生育一个子女,按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就是俗称的罚款)。因此,四川是弱化了非婚生育的问题,着重对生育双方的子女个数进行重点管理。因此,未婚先孕的问题还是要依据省级的《计划生育条例》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3个回答  2020-07-15
才谈半年就怀了,同时男友态度又不好,自已没有能力生,那只能放弃孩子放弃这个男人
第4个回答  2020-07-15
跟男友谈了半年多了,刚查出来怀孕了,男友态度很敷衍,我看他的样子,不打算要这个孩子,我该怎么办啊?对于这个问题,我也挺为你着急的,你作为一个女孩子,没有好好保护好自己,在没有确定要结婚的前提下就跟男生发生性关系,这个男生还是一个很不负责任的人 ,所以女孩子必须学会自尊,自爱,自重,不然吃亏的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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