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关于工伤鉴定,我该怎么办?

我3月13号在车间出了工伤事故,左手食指指尖被切带机切了下,照片结果是“左手食指末节指骨甲粗隆骨折,见骨片分离;指间关节间隙未见明显脱位或半脱位征象。周围软组织肿胀。”诊断意见:“左食指末节指骨甲粗隆骨折。”目前正在治疗中,我们公司的注册地是在香港,但公司却在深圳,以前出了事故也只是粗略的治疗下了事。没买工伤保险的,我在想如果公司不给我做工伤鉴定那该咋办,就算让我爸去帮我申请鉴定又该去哪里申请,还有我这个伤势又有没必要去申请鉴定,还望相关人士指点迷津!我该咋办?

  你好!1、单位没给你买工伤保险,建议你自己应当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若认定为工伤后,治疗所花费用应该由单位承担。
  2、认定工伤,经过治疗后,你的食指末节离断或功能丧失,你可以继续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鉴定,鉴定为伤残后就可以要求单位给于相应的赔偿。
  3、具体规定可参考: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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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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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0-03-30
你的情况应该应视为工作中负伤。其受伤理应由企业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你可以提出了工伤待遇申请,到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处调查核实,予以认定为工伤。具体赔偿情况,也要去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处了解。
第3个回答  2010-03-27
私了就不谈了。如果走法律程序,先在一年内,自己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认定为工伤,然后就去做工伤鉴定,最后按伤残级别赔偿。
你的伤情,最多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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