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婚前由个人名义借出去的钱,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就是婚前我自己借给别人两万元钱,一直到婚后人家也没还,现在我们急着用钱,我又不想去,由我老公出面去要这样合法吗?

第一,由老公出面去要钱,合法。无论他是不是你老公,只要你授权给他了,他就可以去,这是一种合法的委托行为,更不要说是你老公了。
第二,这笔钱是你的个人财产,原因在于:一是婚前的借贷行为,而不是婚后;二是以你个人名义,而不是其他。婚前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行为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三,这里有几个你要注意的问题:一是如果别人不承认借了你两万块钱,你怎么办?有没有借钱的书面凭证或者有没有其他人在场可以作证?二是诉讼时效的问题,一般来说诉讼时效是两年,也就是如果借钱两年后别人不还你钱,你起诉时法院就不再支持你的诉讼主张了,但这里面还有一个诉讼时效延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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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3-04
从法律角度讲的确不是共同财产,但是实际中,欠款人应该不会以你老公主体不适格为借口不还钱,而且你老公替你去要钱,也可以视为你是授权给他去要的的,只有要回来之后才能讨论是不是共同财产的问题,也就是说,要钱的行为本身和是不是共同财产没什么关系。关键是你要考虑有没有欠条,诉讼时效有没有过的问题。
第2个回答  2010-03-04
不合法。。就得你 要。。那个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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