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信要不要写明离职原因

如题所述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下列情形之一的过错事实,劳动者依法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当然要写明自己离职的详细原因。

    ①.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它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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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4-02
当然要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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