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边亲家关系很好,只是男女两个年轻人(都是独生子女)不成熟,有孩子后,不会正确处理婚姻家庭育儿矛盾而导致离婚诉讼。孩子三岁。由于两边长辈都特别想让孩子在自己这边生活,所以以后孩子轮流在两边家庭住,合不合适?不按法院判的所谓抚养权和探视权执行。在谁家,谁家就承担抚养孩子的费用。比如一边住一个月,费用自理。(注: 独生子女家庭真是问题多多啊,长辈晚辈都过于和自己家关系粘连,没有独立成家育儿的责任意识。老人也都在争这个唯一的孩子)
但这个案例颇具一定代表性,独生子女家庭的长辈离不开晚辈和隔辈,都愿意过着那种“天伦之乐”的生活,按传统,应该出嫁随夫,但娘家也是一个金贵的宝贝疙瘩女,冷落两家任何一边,都不会满意,然后牵扯这边的年轻人总要回自己长辈家,本质还是在争夺这个孩子跟着自己这边。只是这样,分裂了婚姻,婚姻分裂了,孩子也必然成长受影响了。而非独生子女家庭,好几个孩子,长辈心态好,不孤单寂寞空虚冷,不霸占自己孩子和隔辈
追答现在的婚姻已经不是过去的传统型,没有出嫁随夫这一说法,现在的婚姻小两口是独立的家庭,这个孩子只是属于小两口的,长辈也不能伸手过长,过多干预小两口的生活;小两口可以要求双方父母长辈不要干涉他们的生活,这个回长辈家可以商量着回,明年回男方家,今年就回女方家。
追问采纳了。如果真有独立的成家和育儿的责任意识就好了,问题恰恰是独立责任意识的严重缺失,“家”的概念模糊不清,不知道经营料理自己家庭和育儿生活的重要性。但是独立了,两边长辈又孤独寂寞冷,况且长辈养老还全指望这唯一的晚辈呢也!所以这就是独生子女家庭的问题,随着社会发展越加凸显
独立也不是,不独立也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