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央政府在不同时期是怎样加强对边疆地区管理

要求中国(东北,北,西北,西藏,西南,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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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边疆政策在促进统一多民族中国的发展、壮大进程中发挥过独特的作用。加强中国历史上边疆政策的研究,对于当代中国边疆治理具有借鉴意义。   边疆政策:特殊国情的产物   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历史悠久,文化灿烂,这是国人每每引以为自豪的。如果我们对此稍作认识上的升华和哲理上的思考,那么,它们即是指我们的先辈为今人留下的两项举世嘱目、无与伦比的历史遗产:幅员辽阔的统一多民族国家和人口众多、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简言之即为大一统与多民族。这是中国不同于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特殊国情。   统一多民族的中国,是经过一个漫长而曲折的发展过程后大致定型于现代状态的。这一过程虽然十分漫长、复杂和曲折,但总的趋势是,自先秦时期起,在现代中国领土内开始形成一个核心区域,这一区域虽不是一成不变的,但大致在黄河中下游至长江中下游一带。在这个中心区域建立政权的既有华夏,也有夷狄,既有汉族,也有少数民族。在国家的发展进程中,边疆地区的发展是其有机组成部分,全国范围的发展状况决定了边疆地区的发展水平,边疆地区的发展状况对全国范围的发展也产生重要影响。   中华民族既是一个民族共同体概念,也是一个国族概念,“多元一体”是中华民族既有共性也有个性的民族发展大趋势的体现。在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多元”的特征,是指各民族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形成过程中所具有的“个性”和“特质”,即语言、地域、经济、文化心理的多样性和表现形式上的特殊性。“一体”的特征,是指各民族的“个性”和“特质”在共同的发展过程中,相互融合、相互同化所形成的民族共同体的共同特征和“一体化”趋势。在中华民族形成过程中,自始至终都存在着由多元到一体的凝结特点:先是分布于黄河流域的多个部落互相融合形成了华夏族;之后华夏族又融入北狄、东夷、西戎、南蛮等多种族群而形成汉族。作为中华民族凝聚核心的汉族一经出现,就对周围的众多民族产生强大的吸引力,他们之间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发生着密切的联系,并不断融合,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一个整体,这就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有两个值得重视的特点,一是多元中的本土特点。中华民族尽管是由众多的民族经过数千年的不断融合而形成,但这些民族无论是历史上已消失的民族,还是现实生活中存在的民族,多是在中国这块辽阔的土地上土生土长的民族,即便是有些少数民族的祖先具有外人的血统,也是在与中国境内各民族的不断融合中形成的;二是在抵御外侮的共同斗争中,使中华民族凝聚力得到不断升华。中华民族内部各民族,包括历史上已经消失的民族,他们之间虽然也有过冲突,但数千年来相互间不断交融已经将他们结合为一个统一的整体,中国成为他们共同的活动地域和共同的家园。当近代遭遇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和瓜分时,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即被空前释放出来。   在历史演进中,统一多民族国家和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同步发展的。统一多民族的中国与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同步发展,成为世界历史发展史上的一道独特的风景线。而促使这种同步发展成为可能、成为现实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极富中国特色的边疆政策的实施。边疆政策的基本任务是守住一条线(边界线),管好一片地(边疆地区),实际上包含着物与人两个要素。可以说,边疆治理是一项针对人和物综合治理的社会系统工程。在统一多民族的中国,边疆地区是少数民族繁衍生息的主要地区。因此,边疆政策的最重要内容之一即是处理民族关系,唯有调动边疆地区民族上层的积极性和为广大民族群众打造一个稳定、发展的社会环境,才能推进统一多民族中国和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良性发展。   边疆政策:内涵、外延与作用   中国历史上无论哪一朝哪一代,都面临着边疆问题,统治者也都为巩固统治而制定边疆政策,展开边疆经略。边疆经略是历代王朝对边疆地区的开拓与经营。边疆政策是实施边疆经略的指导方针与具体措施,而治边思想则是制定边疆政策的重要前提之一。边疆政策的正确与否,边疆经略的成败得失,治边思想能否符合时代潮流,不仅直接影响一个朝代的兴衰存亡,而且对于作为整体的统一多民族国家——中国的形成、发展也产生重大影响。   中国封建王朝的边疆政策,自秦汉时期初具规模后,经隋、唐、元、清诸多大统一王朝边疆经略实践的充实、完善,形成了完整的体系,这在世界各国历史上是颇具特色的。中国古代边疆政策包含十分丰富的内涵,其要者有从中央到边疆地区的管理体制、边疆的行政建置、边防政策、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经济开发政策以及近代以来与边界交涉相关的外交政策等,所有这一切构成了古代边疆政策的完整体系。中国古代边疆政策外延应该包括与治边思想有关的世界观、国家观、民族观、传统治边思想以及与边疆政策有关的人、事、地、物研究和不同时期、不同类型、不同国别的边疆开发比较研究等方面。   概而言之,中国古代边疆政策的基本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羁縻与怀柔。羁縻,含有联系牵制之意,是中国历史上中央王朝统治者统治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常采用的一种政策。这种政策力图通过加强内地和边疆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联系,在不改变边疆地区原有政治实体内部结构的前提下,加强中原对边疆地区的影响,促进内地与边疆一体化的进程,从而巩固和增强大一统的国家。唐朝是我国历史上实行羁縻政策比较有代表性的朝代。唐武德二年(619年)闰二月,高祖李渊颁布诏书:“画野分疆,山川限其内外;遐荒绝域,刑政殊于函夏。是以昔王御世,怀柔远人,义在羁縻。”(《册府元龟》,卷170,《帝王部·来远》)李渊明确提出,边疆民族地区情况不同于内地,应实行羁縻政策。羁縻政策的核心,是中央政权对边疆民族地区的适度统治,在唐朝具体表现为羁縻府州的设立。与羁縻政策相配套的是怀柔政策。早在秦朝即制定了保留归附的边疆民族首领的王、长称号,并在法律中给予优待。汉朝以后,历代封建王朝对这一统治政策奉行不悖,清朝统治者对此政策进行创新改造,使之更加完善,成为治理边疆民族的基本方针。   2.行政管理与军事部署。历代中央王朝都设有管理边疆事务的机构。秦朝在中央政府中设有典客、典属国两个机构;汉朝中央政府设有大鸿胪,“掌诸侯及四方归义蛮夷”“及四方夷狄封者”(《后汉书》,卷35《百官二》)。隋朝礼部中的主客司以及鸿胪寺,负责管理边疆民族事务;唐沿隋制,在中央政府中设礼部,其中礼部司和主客司,负责处理边疆民族事务。元朝在中央政府中设有帝师、宣政院等机构,管理边疆民族事务,而明朝中央政府中的吏部、礼部、兵部、提督四夷馆、鸿胪寺、行人司、僧录司、五军都督府等分掌边疆民族的相关事务。到清朝,中央政府设立了理藩院,专理蒙古等民族事务。在加强行政管理的同时,历代中央王朝还通过驻扎军队,加强对边疆地区的治理。本来,“恩威并施”是我国历朝统治者惯用的手法,对边疆民族地区尤多使用。军事部署是威的体现,是“慑之以兵”方针的具体化。   3.从和亲到联姻。我国历史上中央王朝的统治者,为了巩固与边疆地区少数民族上层政治上的联盟,加强对边疆地区的统治,或求得边疆地区社会秩序的稳定,往往采取和亲或联姻的措施。汉、唐、清三朝在这方面具有代表性。如汉朝的和亲,主要是与北部边疆的匈奴以及西北边疆的乌孙。从汉高祖到汉武帝前期,汉朝先后有五位宗室之女和亲匈奴。从汉武帝中期以后,汉朝为联合乌孙反击匈奴,便将和亲重点从匈奴转向乌孙,先后有三位公主、两位宫女和亲乌孙、龟兹和鄯善。又如清朝的联姻,主要在满族贵族与蒙古王公之间进行。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清朝统治者从蒙古王公家族中选择后妃;二是清朝统治者把公主下嫁给蒙古王公。皇太极共有15位后妃,其中有7位是蒙古族,皇太极的两位皇后——孝端皇后和孝庄皇后以及关睢宫的宸妃都来自内蒙古科尔沁部。顺治皇帝有19位后妃,其中6位是蒙古族。康熙皇帝40位后妃中,有两位来自蒙古族,乾隆皇帝的后妃中也有蒙古族。顺治初到乾隆中后期,满族贵族下嫁的公主,竟有13位是皇帝的亲生女儿,并且联姻范围也由漠南蒙古发展到漠北蒙古、漠西蒙古。据不完全统计,科尔沁达尔汉王旗下有公主子孙台吉、姻亲台吉2000余人,土谢图王旗下公主子孙台吉500余人,敖汉旗下600人,巴林王旗下170余人。乾隆皇帝曾作诗:“塞牧虽称远,姻盟向最亲”(张穆:《蒙古游牧记》,卷一)。清朝的满蒙联姻在发展变化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各种制度,主要有俸禄俸缎制、入京朝觐制、生子予衔制和赐恤致祭制。当然这种政策的局限性和非人道性也是显而易见的。以唐朝时期的和亲为例,唐蕃(吐蕃)和亲特别是文成公主和亲吐蕃成为千古传诵的佳话,但我们应客观地评述唐蕃和亲在双方关系发展全局中的实际作用。文成公主在青藏高原传播文化、播种友谊,为汉藏人民崇敬,但文成公主却不能逆转松赞干布逝世后唐蕃关系恶化的浊流。至于她们个人命运的悲剧色彩以及封建社会中政治婚姻对人性的摧残,更是应予鞭挞的。   4.经济开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是边疆治理的前提和基础,因而边疆治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经济开发。中国封建时期的边疆地区经济开发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一是国家行为的屯田;二是中央政府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边疆和内地的民间交往。在边疆地区屯田,又称之为屯垦戍边。历史上各个朝代都把屯垦戍边当作开发边疆、巩固边防的一项重要举措。秦始皇时就开始了屯田戍边活动,以后各朝中央政府尤其是统一王朝的政府都奉行不悖,成为历代治理边疆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新疆为例,从新疆屯田的发展史看,西汉、唐、清三代是规模较大、效果显著的时期,而且依次在前代基础上有新的发展。西汉早在公元前105年前后即开始在眩雷(今伊犁河谷地区)屯田,目的是联合乌孙防御匈奴。但真正大规模屯田是公元前69年以后。由于屯田既可以解决粮食等物资供应,屯田人员又可以成为戍守和维持西域社会安定的重要力量,所以屯田这一措施为汉以后历朝各代所效仿。唐朝在西域的统治如果从公元630年开始计算,至8世纪末,前后长达160余年。“唐自武德以来,开拓边境,地连西域,皆置都督、府、州、县。开元中,置朔方、陇右、河西、安西、北庭诸节度使以统之。当发山东丁壮为戍卒、缯帛为军资,开屯田以供糗粮,设牧监畜马牛,军城戍逻,万里相望”(《资治通鉴》卷223)。从有清一代新疆屯垦的发展历史看,清朝前期,新疆是全国屯垦最发达的地区,清朝在新疆的屯垦成绩更为显著,主要表现在:一是开垦了大片耕地,推动了新疆社会经济的发展,清朝前期各族军民共垦地301.9万余亩;二是完全解决了军粮、减轻了国家财政负担;三是促进了新疆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四是为新疆的稳定提供了坚实的后勤保障。   在此必须指出,历史上的边疆政策具有鲜明的阶级属性,它的直接目的是为一朝一代的政治利益服务,但从统一多民族国家发展大趋势的背景观之,其历史的积极作用不言而喻。简言之,一是促进了多民族国家的巩固与统一;二是协调了民族关系,推动了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演进历程;三是有序展开了边疆地区的经济开发,推动了边疆内地一体化的历史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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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15
在古代官话的性质类似于现在的普通话。
汉族的先民开始时人数很少,使用的汉语也比较单纯。后来由于社会的发展,居民逐渐向四周扩展,或者集体向远方迁移,或者跟异族人发生接触,汉语就逐渐地发生分化,产生了分布在不同地域上的方言。汉语方言分布区域辽阔,使用人口在9亿以上。
官话方言
通称北方方言,即广义的北方话,一般所谓"大北方话"。在汉语各大方言中,官话方言有它突出的地位和影响。近1000年来,中国许多优秀的文学作品,从唐宋白话到元曲到明清小说,都是在北方话的基础上创作的,再加以北京为中心的北方话通行地区从元代以来一直是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高度集中的心脏地带,向来官场上办事交际,都使用北方话,因而有"官话"的名称。实际上它是汉语各方言区的人共同使用的交际语言,现在全国推行的普通话,就是在"官话"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
通行地域 官话方言通行于长江以北各省全部汉族地区;长江下游镇江以上、九江以下沿江地带;湖北省除东南角以外的全部地区;广西省北部和湖南省西北角地区;云南、四川、贵州三省少数民族区域以外的全部汉族地区。此外,在非官话方言区中。还有少数由于历史原因而形成的官话方言岛。如海南岛崖县、儋县的"军话",福建南平城关的"土官话",长乐洋屿的"京都话"等。使用人口 7亿以上。
分区 官话方言内部按其语言特点一般可以分为 4个支系,即4个方言片(或称 4个次方言):华北官话、西北官话、西南官话和江淮官话。
华北官话 即狭义的北方话,它通行于北京、天津两市,河北、河南、山东、辽宁、吉林、黑龙江等省以及内蒙古自治区的一部分。其中东北三省和河北省的方言最接近民族共同语——普通话。山东、河南的官话各有特色,近来有的语言学者认为可以另立胶辽官话和中原官话两支。其中中原官话包括山东、河南部分地区以及长江以北的徐州、阜阳、陕西的西安、山西的运城等地区。
西北官话 通行于山西、陕西、甘肃等省以及青海、宁夏、内蒙古的一部分地区。新疆汉族使用的语言也属西北官话。山西及其毗邻陕北部分地区、河南省黄河以北地区保留古入声字,自成入声调,不同于一般西北官话,也不同于华北官话,近来有学者认为可根据"有入声"这一特点另立"晋语",从官话方言中独立出来。与此同时,有学者提出西北官话作为官话方言的一支,范围宜缩小到只包括甘肃兰州、宁夏银川等地的方言,改称"兰银官话"。

西南官话 通行于湖北省大部分地区(东南部、东部除外)、云南、贵州、四川三省汉族地区以及湖南、广西两省北缘地带。西南官话地域辽阔,但内部比较一致。
江淮官话 俗称下江官话,通行于安徽省长江两岸地区,江苏省长江以北大部分地区(徐州一带除外),长江南岸镇江以上、南京以下地区,以及江西省沿江地带。江淮官话是官话方言中内部分歧较大、语言现象较为复杂的一支。其中皖南徽州一带方言,有许多与众不同的特点,历来不少语言学家认为可以从官话方言中分出,独立为皖南方言或徽州方言。
主要语言特征
语音方面 ①塞音和塞擦音声母大都有清声送气与清声不送气之分,而没有清声与浊声的对立,反映出清声母多而浊声母少的特点。古全浊声母字在现代官话方言各支系中几乎都念为清声母字,很少例外。一般古全浊平声念送气清声母,古全浊仄声念不送气清声母。
②韵母方面最突出的特点是辅音韵尾比较少。
③声调方面最突出的特点是调类的数目比较少。除江淮官话、华北官话中河南黄河以北地区、西北官话中山西南端、陕西的陕北及内蒙古西部部分地区有入声调外,其余各地官话大都没有入声调。整个官话方言区的声调以4~5个为最多,尤以4个声调最普遍,少于4个或多于 5个的都比较少。古四声中,平、上、去三声在各地官话中的分化、发展情况大体相似,即:古平声清声母字各官话大都念为阴平,如包、周、基、夫、甘、尊、当、江、光等;古平声浊声母字各地官话大都念为阳平,如爬、徒、锄、奇、条、林、沉、群、同、红等;古上声清声母和次浊声母字各地官话大都念为上声,如补、早、胆、粉、党、井、榜、选、暖、染、老等;古上声全浊声母字和古去声字,各地官话多念去声,如古上声全浊声母字部、父、道、愤、荡和古去声字过、怕、步、带、共、耀等。古入声字在官话方言中的念法比较复杂,除江淮官话及西北官话中山西、陕西部分地区、华北官话中黄河以北河南省部分地区保留入声自成调类外,其余入声调消失的各地官话,古入声字的归属各不相同。大致说来,华北官话跟北京话一样,入声消失后入声调的字分派平、上、去各声,即所谓"入派三声":全浊声母入声字归阳平,次浊声母入声字归去声,清声母入声字分派到阴平、阳平、上声、去声各调中去;少数地方(如济南、大连)与北京略有不同:古入声清声母字或全归 阴平(如济南),或全归上声(如大连)。西北官话没有入声的地方古入声调字的分派有两种情况:或是古全浊声母入声字归阳平,其余归阴平,如西安;或是古全浊声母入声字归阳平,其余归去声,如兰州。西南官话古入声字的分派最为划一:只要是古入声字,不论声母是什么,一律念阳平调,几乎没有例外。
词汇方面 官话方言的词汇和现代汉民族共同语普通话的词汇大同小异。官话方言中通行范围比较广的语词,大都已进入共同语,作为基本词汇,没能为共同语吸收的官话方言词,大都只流行于某一个官话方言片或方言小片,南北各地官话在词汇上的差异,比官话和其他各大方言之间的差异小。但官话方言通行范围如此辽阔,有的地方也有与众不同的方言词语。例如北京土话"二乎"意为"犹疑","咋呼"意为"嚣张","冲道"意为"敢做敢说";天津话"广"意为"打","老公"意为"乌鸦","罢了"意为"了不起";西安话"瞎了"意为"浪费"、"糟踏";山东聊城话"毁"意为"打";河南洛阳话"连连儿"意为"赶快"。新乡话用"乱"表示"住",用"红"表示"卖力气";成都、昆明等地"聊天"说成"摆龙门阵",武汉、重庆等地"倒霉"说成"背时","可怜"说成"造孽";……如此等等,都各具一格。"太阳"一词在官话方言区有各种不同的称呼:北京、保定称"老爷儿"(北京也称"太阳"),沈阳、西安称"日头",太原、呼和浩特称"阳婆",合肥称"热头",成都、武汉、昆明称"太阳";光是河北一省,对"太阳"的称呼就有"老爷儿、爷爷儿、爷爷、日头、日头爷、日头影儿、阳婆儿、阳婆、前天爷、佛爷儿"等等,可见词汇上的分歧,即使是在官话方言内部,仍然不容忽视。官话方言的词汇跟其他方言比较,还显示出以下一些特色:
①双音节词特别占优势。双音节词在汉语中是整个词汇里占比重最大的一部分,在官话方言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如许多在官话方言中加"子"而成为双音节词的,在其他方言中往往是没有"子"的单音节词,如"稻子"在南方方言或叫"稻"(吴方言、闽方言),或叫"禾"(客家方言、湘方言、赣方言、粤方言);"谷子"在南方方言或叫"谷"(吴、湘、赣、客家、粤等方言),或收"栗"(闽方言);"相片"一词官话方言区各地大都叫"相片"或"相片儿",而南方各方言,除客、赣方言仍用双音节"相片"外,吴方言、粤方言、闽方言都是单音节词,或叫"照"(吴方言苏州话),或叫"相"(粤方言、闽方言)。
②古代语词保留得比较少。尽管每个汉语方言都继承了不少古代汉语的语词,但是相对而言,官话方言区各地方言保留古语词的现象比较少。例如"眼睛"一词,官话方言区各地大都说"眼睛",而闽方言至今仍叫"目",粤方言仍叫"眼",保留了古代汉语对这一人体器官的名称;又如"站立"一词,除官话方言区及湘方言外,吴方言叫"立",闽、粤、客家、赣等方言叫"企",都沿用了古代汉语的说法;此外,还有一批极常见的生活用词,南方各方言保留了古代的说法,而官话方言则采用了跟现代汉语普通话一致的说法。如"看"是官话方言普遍通用的;而粤方言、闽方言(部分地区)却用古代的语词"睇"。
③外来借词比较少。和南方诸方言比较,官话方言中外来的借词比较少。南方闽、粤等地向来为出海门户,与外国接触多,方言中较易借入外语语词,如闽方言中借入不少印度尼西亚 -马来语词,粤方言中借入不少英语语词。有时候同一个事物,官话方言与南方各方言却采用不同的词语来表达,显示出"舶来"词与"土产"词的差别。例如"水泥"一词,粤方言区有人叫"士敏土",吴方言叫"水门汀",都是英语cement的译音;闽方言叫"番家灰"、"红毛灰"之类,也显示出外来的色彩,而官话方言大多数和共同语一样用"水泥"(部分地方叫"洋灰")则是地道的汉语语词。又如照相用的"胶卷",官话方言各地都叫"胶卷",而粤方言、闽方言、客家方言却都采用英语film的译音词"菲林"。
④语气词比较少,用法比较概括。和南方各方言比较,官话方言的语气词比较少,用法更加概括,分工不那么细。例如常见的语气词"呢、吗、啊"之类,官话方言跟共同语是一致的,而南方吴、粤等方言的语气词则丰富得多。
语法方面 比较突出的特点是:
①构词方面,修饰性的词素一般在前。如除西南官话偶有"鸡公"、"鸡母"一类说法外,各地官话大都是"公鸡"、"母鸡"、"客人"、"拖鞋"等说法,不象南方某些方言把修饰性的词素加在后面。如"鸡公"、 "人客"、"鞋拖"(闽方言)之类。
②运用语音内部屈折变化表现语法意义的现象比较少。除个别地方外,官话方言很少有语法学上所谓"构形法",即"狭义形态"的东西,粤方言、闽方言用变音的方式来表现某种语法意义的现象在官话方言中很少见。
③结构助词"的、地、得"的运用。官话方言中不少地方有结构助词"的、地、得",用途各不相同。这几个结构助词以北方官话用得最普遍,已进入共同语的语法体系中。在官话以外的南方各大方言中,却很少见,就是有类似的结构助词,也不象官话方言那样"的、地、得"分工明确,用法不混。
④重叠式的运用范围相当广。官话方言的重叠式内容相当丰富,使用范围相当广泛。例如亲属称呼,南方闽、粤、客家、吴等方言一般都不用重叠式,多用单音节词素前加"阿"来称呼,如"阿爸"、"阿弟"、"阿嫂"之类。而在官话方言中,则普遍用重叠音节的方式来称呼人,如"哥哥"、"舅舅"、"爸爸"、"嫂嫂"、 "叔叔"之类。又如某些常用的名词,在南方各方言中是不能重叠的,在官话方言中却以重叠的形式出现,如"星星"一词。在西南官话、西北官话中,重叠表示附加的小义。如成都话"盘盘"意为"盘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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