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门面开侧门的问题是否违法

我在小区外围买了个门面开店,门面上边是个平台,旁边是个消防通道常年不开门,我的家住在小区内,为了方便进出在消防通道旁的墙上开了个侧门!
前天规划房产监察的人跑来说我们违反了《广西物业管理条例》的第三十七条规定中的:损坏房屋城中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责令我七日内把门封掉。
在门面开侧门真的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了吗?如何能不封那个侧门?
我在这个小区是最早买门面的。开发商以前也是为了方便,售房厅后面开了个门方便他们进出。甚至在有些门面买掉后开发商还出面派人帮别人的门面打强做门方便别人的出入。

我开门的这的墙体不是承重墙,如果我违反了条例的话,是违反了“《广西物业管理条例》的第三十七条规定中的:损坏房屋城中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中的哪几样?

商铺开后门这属于违法行为,法律规定,改建、扩建、重建等,都要事先审批。否则,在法律上就是“违法建筑”,遇到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小区物业进行管理、也可以向规划局反映或向城管局投诉。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法律分析
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一)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二)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三)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四)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五)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六)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七)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八)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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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4-24
你好
你不能擅自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一旦你违反了,可能会对房屋的整体安全性造成隐患,所以物业规定是不允许你擅自改变和损坏房屋中结构的
因此根据《广西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你应当在限定期限内把门封掉。
第2个回答  2010-04-24
你属于“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规定,人家给你责令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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