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小区外围买了个门面开店,门面上边是个平台,旁边是个消防通道常年不开门,我的家住在小区内,为了方便进出在消防通道旁的墙上开了个侧门!
前天规划房产监察的人跑来说我们违反了《广西物业管理条例》的第三十七条规定中的:损坏房屋城中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责令我七日内把门封掉。
在门面开侧门真的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了吗?如何能不封那个侧门?
我在这个小区是最早买门面的。开发商以前也是为了方便,售房厅后面开了个门方便他们进出。甚至在有些门面买掉后开发商还出面派人帮别人的门面打强做门方便别人的出入。
我开门的这的墙体不是承重墙,如果我违反了条例的话,是违反了“《广西物业管理条例》的第三十七条规定中的:损坏房屋城中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中的哪几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