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权问题

我刚离婚大概一个月,协议离婚,协议书上没写探望权那一块,请问还有探望权吗?孩子五岁,跟他爸爸,和我分开十几天了,我很想孩子,前一周时我打电话说想见孩子,孩子在电话里哭说想妈妈,他奶奶说刚分开几天先不见吧!等孩子适应适应,再等等。过了一周我打电话说想见孩子,带她玩会儿,她奶奶说和她爸爸商量商量,晚上给我答复,可是一晚上没给我电话。到第二天早上我打去问商量好没?她奶奶说你别来了,说孩子玩时不小心跌了,再等等,还说你要听我的,我给你安排,会让你见的。但不是你说想见就见,见也是两三个月见一次。说你想领走去玩,那不可能,说我只有探视的权利,说真不让你看,你也没办法。我们都是农村的,我想问一下,探望权有哪些规定?不能带孩子去玩或者接走过夜吗?我要是去法院诉讼让明确规定探望时间,方式等胜率大吗?毕竟是农村,这所有的没有实质性的证据怎么办?离婚时没想那么多,他说你随时可以看孩子,他不管,我相信了,所以离婚协议书上关于探望权这一块根本没提,那现在我还有探望权吗?如果他说我看孩子影响孩子身心健康,影响他的家庭,这算正当理由吗?如果起诉成功他私下还是不让看怎么办?这个理由我变更扶养权胜率大吗?强制执行是怎么个强制法?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一方行使探望权时,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不仅是权利,也是义务;
协助行使探望权也是义务,如果有探望权的一方不行使这一权利或者是另一方阻挠其行使这一权利,都是违反法律的行为,也都是对未成年子女的权益的一种侵害,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6
  (1)探望权是法定权利,协议书没有约定不影响行使探望权。
  (2)可以带孩子出去玩或者过夜(暂时居住在你那),探望方式先双方协商,协商不成起诉。法院会支持探望权的主张。你只要证明对方没让你探望子女就行了。
  (3)“如果他说我看孩子影响孩子身心健康,影响他的家庭,这算正当理由吗?”

  如果你的探望确实影响孩子身心健康,属于正当理由,但是他必须举证说明你的探望如何影响孩子身心健康。至于影响他的家庭不属于正当理由。
  (4)如果起诉成功他私下还是不让看怎么办?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5)关于探望权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二条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追问

如果双方协商,我是不是应该写清楚探望时间和方式,然后签下名字,这个有法律保护吗?协商怎么制定字据?

追答

当然受法律保护。只要双方自愿,内容不违法,就是受法律保护的。
列明甲乙方,以及探望时间、方式。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6-11
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除非法院依法判决中止你的探望权,否则任何人是不能阻止你探望。

看你的情况可能是男方的母亲可能由于种种原因不愿意你去看,我觉得你可以直接跑过去看,她还能不让你瞧怎么滴,现实生活中能用自己的方式解决的问题就尽量用普通途径解决,如果走司法程序的话就要彻底撕破脸了,而且司法程序完整走下来时间长,花费比较多。追问

我要跑去她骂我打我怎么办?她是个老人,腿还不好使,赖上我可不好。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