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和人家打架 对方同意私了 但是我朋友已经进了看守所 我们现在去派出所说要私了 还可以吗 派出所不会不同意私了吧
对方鉴定是轻伤
那我们是去抓他的派出所说呢 还是去拘留所呢
那我们现在做什么都没有用了是吗 就算和对方协商好了 私了 警察那也不会放人了是吗
因为对方也就是想要钱 也不想让他进去 对方也改一下口供可以吗 还有什么空子可以钻吗
派出所不同意私了就需要按照规定走司法程序,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处罚。打架斗殴不仅是2个人的问题,还牵扯到治安管理方面的问题。只有情节较轻的,公安部门才安排调解私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