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法纪分开,抓早抓小,乡镇纪委如何做

如题所述

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之网织密扎紧。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会议明确指出,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抓早抓小,防止小事酿成大祸。一是要知规明纪,通过强化廉政法规学习教育,使党员、干部明白,纪律是成文的规矩,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党章、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以及我们党在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都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党纪严于国法,一些党员、干部走向贪腐,成为腐败分子,往往都是从违纪开始的,先“破纪”再“破法”,都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二是守住红线,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结合实际,确实把目光盯在预防违纪行为上,把力气用在纪律审查上,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三是完善制度,善于把别人的教育当作自己的教训来吸取,把别的单位的教训当做本单位的教训吸取,依纪依规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做到突出重点、化繁为简,实在管用、便于操作,使之具体明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约束力,能够达到解决问题、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的目的。

  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体现在日常管理之中。一要加强教育疏导,做到工作开展到哪里,对纪律和规律的监督执行就延伸到哪里,确保纪律教育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使干部职工真正懂得,纪律规矩是每个干部职工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全体干部职工的行为规范,遵守纪律规矩是对每个干部职工的基本要求。二要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善于运用典型案例,坚持以案说法、以案明纪,让每个干部职工从反面典型中得到警醒,敬畏法纪,不越红线,守好底线,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不断强化行为自觉,坚决纠正自行其事、听之任之等违纪行为,防止“小事情”演变成大错误。三要强化日常监督,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履行好“一岗双责”,纪检监察部门要协助党组抓好主体责任落实,以责任追究促进责任落实,不断加大问责追究的刚性,做到在抓早抓小上不缩手、不推诿,确保在正风肃纪上持续发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一经查觉,及时敲警钟、拉警报,使干部职工看到纪律“红线”就马上“踩刹车”,努力把违纪违规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消灭在初起之时。

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体现在问责之中。教育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就要对违反纪律规矩的行为及时予以严查重处,绝不姑息,着力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做到有纪必执、有责必究、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使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明白:“头顶三尺有神灵”,问责的利剑在高高时刻举起,也会重重砍下。如果逾越了纪律的“红线”,就会踩上法律的“底线”,走上人生不归之路。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作为各级领导、纪检监察部门就要敢于担当、敢于问责、敢于执纪,做到宁愿受到干部职工被批评处理后的怨恨,也不愿看到干部职工出事后的悔恨,从而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既敢抓、敢管、敢惩,又重防、细控、严惩;既抓大又不放小,对小问题不采取“防水北养鱼”的做法,使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又对轻微违纪违法问题形成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捍卫纪律和规矩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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