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每个月的的费用是保育费+生活费(就是宝宝在幼儿园吃饭的费用),现在前夫说要把幼儿园的生活费扣出来,他不可能出双份生活费,可是我的理解是在学校产生的费用就应该属于教育费范围,请大家帮我解惑,谢谢
请大家能不能从法律的角度来告诉我,该怎么办,毕竟协商在前夫那里是永远没有可能的,他是属于什么都不会和我协商的,永远都是他说的才是对的,所以只有从法律的层面来找他谈,谢谢大家
女儿以后学跳舞等的兴趣班的费用他也有权力不给吗?
是啊,是个人渣,当初就是因为他既不出生活费,又要求很多的探视权,才上的法院判的,判了后找他要钱无比困难,还这个不该他出,那个不该他出,东扣西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