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核销且确认无法再收回的贷款利息如何记账

已核销且确认无法再收回的贷款利息如何记账

已核销不良贷款的会计分录为: 借方:为贷款损失准备 贷款:逾期贷款——××单位逾期贷款账户 对于已确认并核销的坏账,后续年度收回的金额将增加坏账准备金,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方:逾期贷款——××单位逾期贷款账户 贷款:贷款损失准备金 逾期贷款应同时收回,并从借款人存款账户中扣除 借方:活期存款——××单位存款账户 贷款:逾期贷款——××单位逾期贷款账户 。
拓展资料:
1.核销收回贷款的注意事项
我们必须确保所有欠款都被收回,包括逾期本金、利息、违约利息或违约金,然后登记相关的会计分录。 另一种情况是,收回的资金大于注销贷款限额。在这种情况下,剩余的资金需要补齐。您可以直接调整交易,补充默认利息。 简而言之,注销后收回贷款的情况并不多见。一般银行会按照正常流程进行记录。如果账户恢复,他们可以将以前的记录调出进行比较和补充。在计算利息时,如果没有入账,就会计入应收款项。如果进入应收利息账户,则为:借方:坏账损失贷款:应收利息。本账户用于银行按规定提取的贷款损失减值准备。对不承担风险的委托贷款,不计提贷款损失拨备。应当按照个人贷款损失计提和组合贷款损失计提的规定,分别编制会计明细账
2.期限结束时,银行应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还款意愿、贷款本息偿还情况、抵押物的市场价格、担保人的支持情况和银行内部信贷管理情况。 分析其风险程度和恢复可能性,判断其是否受损。有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的,应当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 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名称,贷记该名称。本期应计贷款损失拨备大于其账面余额。 根据差额补足减值准备,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款损失准备”项,贷记本账户。对于那些真正无法收回的贷款。 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在核定为坏账损失时,应核销,借记本账户,贷记“客户贷款”、“折扣”等账户。 已确认并核销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如以后收回,应借记“客户贷款”、“折扣”,按实际收回金额贷记本账户。 同时,借记“单位存款”、“个人存款”等科目,贷记“客户贷款”、“折扣”等科目。贷款损失准备金应当单独计提。 资产负债表上已计提贷款损失拨备的资产,应当以该资产减除贷款损失拨备后的金额反映;应计贷款损失准备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中单独反映。 按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种类进行详细核算。该账户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了银行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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