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就是在非自愿的情况下失业的。其实按照劳动保障部《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等有关规定,对非本人原因中断就业的情形是有规定的,
(1)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2)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克扣、
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或者
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
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