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申请支付令需具备哪些条件?

向法院申请支付令需具备哪些条件?

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条件具体有:申请支付令的主体是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必须是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经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等等。
法律分析
支付令的申请条件有:1.有权提起督促程序的,只能是债权人;2.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要求债务人履行一定给付义务;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4.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已载明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根据;5.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7.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有债权文书。文是文书的核心内容,应当写明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①请求事项。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②事实和理由。概括地讲,债权的发生和存在是事实,债务人不偿还到期债务,便是申请支付令的理由。具体说来,事实与理由部分主要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叙述:写明债权标的物是金钱还是有价证券,以及数额;债权发生的时间、地点、缘由,以及约定的归还期限;有无债权文书及有争议说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申请支付的标的物不存在互相折抵计算的问题。说明债务已到偿还期限,申请人曾向被申请人追索,被申请人应当偿还,且有偿还能力,但是被申请人不予偿还的经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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