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证明和失业证区别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失业证明也就是失业证,去劳动保障部门开。办理失业证的流程:1、到居住地的劳动保障工作站开具未就业证明;2、准备相关的材料,比如身份证之类的;3、在劳动保障事务所填写失业登记审核表并提交材料,审核通过之后就可以领取失业证。

法律客观: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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