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商品的二因素及其辩证关系

如题所述

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使用价值与价值是统一的。二者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缺一就不成其为商品。价值的存在要以使用价值的存在为前提,没有使用价值的东西也就不会有价值;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价值寓于使用价值之中。使用价值与价值又是不同的、矛盾的。对同一商品生产者或消费者来说,同一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不可兼得,只有交换完成后这一矛盾才能得以解决。
拓展资料:
1.商品是人们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其二因素是使用价值和价值。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是价值和交换价值的承担者,其特殊性在于它是社会的使用价值并通过交换来实现。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是本质因素,其实体是抽象劳动。商品二因素是使用价值和价值。劳动二重性是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商品二因素是由劳动二重性决定的,具体劳动生产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形成价值。
2.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与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和比例。两种不同的使用价值之所以可以相互交换,原因在于它们之间存在着某种在本质上共同的东西。只有在本质上共同的东西,在数量上才是可以相互比较的。这种本质上相同的东西就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即价值。
3.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它是商品的社会属性,也是商品所特有的属性,体现了商品生产者相互比较和交换劳动的经济关系。价值是一个历史的范畴。作为商品的二因素之一,价值是商品最本质的因素。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基础,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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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1-05
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
作为商品同时拥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没有使用价值的商品不可能有价值,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价值则寓于使用价值之中。两者是统一的又是不同的,矛盾的。
第2个回答  2021-01-25
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基础,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人们总是把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称作商品的二因素,把它们看作一个整体。任何社会经济形态中的商品,都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统一体。

一方面,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是统一的,缺少任何一个因素都不成为商品。价值的存在要以使用价值的存在为基础,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

另一方面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又是矛盾的。使用价值作为商品的自然属性,反映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价值作为商品的社会属性,反映的是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关系。使用价值是一切有用物品包括商品所共有的属性,是永恒的范畴;价值是商品所特有的属性,是商品经济的范畴。商品生产者生产一种商品,是为了取得商品的价值;商品消费者购买一种商品,则是为了取得该商品的使用价值。

因此,商品只有先证明自己具有社会使用价值,才能实现其价值;而为了实现价值,又必须先具有使用价值。可见,一种具有使用价值的劳动产品,如果只是用来满足商品生产者自己的需要,或只是无偿地交付给别人使用,都不能成为商品;只有通过商品交换把商品卖出去,才能使商品生产者实现商品的价值,使消费者得到使用价值,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才能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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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6-07-17
商品是用来交换的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劳动产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统一体。使用价值是指商品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即商品的有用性,反映的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关系,是商品的自然属性,是一切劳动产品所共有的属性。使用价值构成社会财富的物质内容。马克思指出:“不论财富的社会的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物质的内容。”商品的使用价值,不是用来满足生产者自身需要的,它是通过交换用来满足别人的、社会的需要的。使用价值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较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决定商品交换的比例的,不是商品的使用价值,而是价值。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即人类脑力和体力的耗费。价值是商品所特有的社会属性。任何有用物品都具有使用价值,但只有这种有用物品是劳动产品并作为商品时,它才具有价值。使用价值不同的商品之所以能按一定比例相交换,就是因为它们都具有价值。商品的价值在质上是相同的,因而它们可以相互交换。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基础,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商品的价值是劳动创造的,其实体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商品交换实际上是商品生产者之间相互交换劳动的关系,商品的价值在本质上体现了生产者之间的一定的社会关系。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其对立性表现在: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是相互排斥的,二者不可兼得。要获得商品的价值,就必须放弃商品的使用价值;要得到商品的使用价值,就不能得到商品的价值。对于商品生产者而言,他生产商品并不是为了取得使用价值,而是为了取得价值,只是为了取得价值,才关心使用价值。商品生产者只有将商品的使用价值让渡给商品购买者,才能取得价值。其统一性表现在:作为商品,必须同时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价值寓于使用价值之中。一种物品如果没有使用价值,就是无用之物,即使人们为它付出了大量的劳动,也没有价值。一种物品尽管具有使用价值,但如果不是劳动产品,也没有价值。商品是劳动产品,生产商品的劳动可区分为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具体劳动是指生产一定使用价值的具体形式的劳动,马克思也称之为有用劳动。抽象劳动是指撇开一切具体形式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即人的体力和脑力消耗。生产商品的具体劳动形成商品的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形成商品的价值实体。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同一劳动的两种规定。任何一种劳动,一方面是特殊的具体劳动,另一方面又是一般的抽象劳动,这就是劳动的二重性。正式劳动的二重性,决定了商品的二因素。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也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一方面,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不是各自独立存在的两种劳动或两次劳动,它们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是统一的,是商品生产者的同一劳动过程的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另一方面,具体劳动所反映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它是劳动的自然属性,而抽象劳动所反映的是商品生产者的社会关系,它是劳动的社会属性。书上不是有吗?正好1000字多点的。我也正好在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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