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交通运输局的内设机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5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交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筑府办发〔2001〕69号),市交通局内设6个职能处(室),其名称和主要职责如下:
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秘、信息、督查、会务、接待、信访、提案、档案、史志工作;负责目标管理、综合全市交通工作情况和工作总结,管理交通涉外工作及办理外事行政业务;负责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生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办党委的日常工作。
2、计划财务处
负责交通行业发展战略研究,编制交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定交通建设前期工作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实施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负责交通重点建设工程的后评价工作;负责交通环保、外资引进、设备进口、交通扶贫等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工作。
指导全市交通行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编制交通行业预决算;负责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管理外汇、信贷以及税收、利用外资有关的财务工作;归口管理交通规费的征收、解拨、使用和监督;负责全市交通基础设施以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监督与管理。
3、基本建设管理处
贯彻执行交通建设养护技术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市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管理、建设和养护技术及质量管理;负责由市组织实施的公路、主枢纽客货运输站场、港监站所、渡口码头建设的立项、预算、工程可行性报告的初审和报批工作;负责交通建设工程定额等管理;组织审查大中型项目的初步设计;负责测设、施工、工程咨询监理单位的资格审查和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决算审定。
协助省属交通基础设施重点项目的建设工作。
4、政策法规与运输协调处
负责交通政策的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指导交通行业的法制建设和政策研究,拟定交通立法规划和计划;组织法规、规章的起草、论证、审查和报批;参与有关法规草案的研究修订工作;负责本市交通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汇编工作;归口管理运政、路政、港政执法工作,负责交通法规政策咨询、行业法律事务及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指导交通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组织拟定全市公路、水路运输及其运输辅助业发展规划;培育和规范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综合平衡全市交通运力整体发展规划;指导协调交通专业运输企业做好结构调整和经营资质等级评审工作;承办政府部门之间运输事宜协商事项,指导和协调公共客运与道路客运等运输方式的衔接;负责除南明区、云岩区、小河区以外的区(市、县)出租车客运经营权出让的初审报批;参与交通运价的制定和管理工作;负责交通战备支前运输的组织工作。
5、技术安全处
拟定全市交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交通重大科技项目、科技合作与交流、科技成果鉴定与推广应用;负责交通建设工程技术标准及规范的管理;归口管理交通行业的标准化和计量工作以及节能、运输机具、设备等技术工作;指导交通信息化建设。
负责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和交通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执行行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规章制度;对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参与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6、人事处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干部培训、智力引进工作;拟定全市交通行业教育发展规划和交通行业技术人才培养计划;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申报工作;指导交通技术专业学校的教育管理和交通系统成人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与服务工作。
7、监察室
做好局机关各处室及其工作人员对国家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调查处理违反政纪案件;抓好系统行业作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预防政纪案件的发生;完成市监察局及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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