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失业登记证去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办理流程为:
一、申请
申请人员去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
二、受理(提交材料)
1、 本人户口簿原件。
2、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3、《XX市失业登记表》。
三、审核
经办人员现场审核,并录入信息系统。
四、办结
验证信息无误,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
就业困难人员
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就业转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长期失业人员;处于失业状态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军烈属、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贫困家庭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承包土地被征用人员中的“4050”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除享受国家一般就业优惠政策外,还可以享受重点就业扶助、社会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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