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挪用客户资金构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一个问题老是搞不懂,希望得到高人的解答:
个体户老板挪用客户托其保管的不流动资金,并将其借给他人炒股,数额巨大,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再者,如果将主体换成私营企业主是否成立此罪呢?谢谢大家了

  1、个体户是独立的经济主体,挪用客户资金的,属于商业纠纷,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2、挪用资金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客观上是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个体工商户与客户之间是普通的商业经济关系,挪用客户资金是违约行为,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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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19
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刑法第272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所谓的挪用,挪的是单位的钱,而不是个人交给你保管的钱,所以,第一种情况不是挪用。企业主和个体户老板有什么区别么,关键在于客户是把钱交给个人保管还是公司保管。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2
挪用资金罪(刑法第272条)[1],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所谓的挪用,挪的是单位的钱,而不是个人交给你保管的钱,所以,第一种情况不是挪用。企业主和个体户老板有什么区别么,关键在于客户是把钱交给个人保管还是公司保管。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4-15
所谓的挪用,挪的是单位的钱,而不是个人交给你保管的钱,所以,第一种情况不是挪用。企业主和个体户老板有什么区别么,关键在于客户是把钱交给个人保管还是公司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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