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警归属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管理。海警队伍整体划归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进行领导管理,调整组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警总队,称为中国海警局,中国海警局要统一履行海上维权执法的职责就是在陆地上武警与陆军野战部队的区别,在海洋权益日益加重的今天,实际在我国万里海疆上活跃着三种国家力量:“海监”、“海警”和“海军”,其中海监属于行政执法队伍,不是武装力量,归国家海洋局领导;海警属于武装警察序列,是海防的补充力量;海军则是军委和各战区统帅的正规军,是海上国防力量。
海警的正式称谓是海上警察,隶属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正式编制为武警部队“海警总队”,对外称“中国海警局”。2013年正式成立,2018年转隶武警部队领导。
由于海洋大多与国际水域相连,所以海警实际承担着治安警察(公安)和边防警察、缉私警察、缉毒警察等多警种的任务,因此编制太小或装备太差是不能胜任的,统一划给武警部队指挥是非常必要的。
既然是海上的武装警察,海警与海军的重要区别就是不承担海洋作战任务,主要是维护海洋权益,同时处理海上低强度冲突、海上违法犯罪行为等,其装备也以“海警船”称呼而非军舰(其实部分海警船就是退役的小型军舰),但一般吨位不能过大,不安装或拆除大型进攻性武器,否则在执行一些特殊和敏感任务时,性质就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