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对于女方在什么情况下能分男方的房子

公公想给我老公过户到他名下房子,可害怕我们将来离婚我会分去,请问,婚姻法对于女方在什么情况下能分男方的房子??是如何规定的?

先过户,再结婚,或办赠与公证,并明确赠与给个人就可以了,这样你就分不到财产了.
如果要分房子,条件有几个.
1.婚后财产,且无他人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购房款是他付的情况下.
2.婚前首付,婚后还贷款的,你对婚后所还部分享有50%的权利.
3.婚后赠与财产,如无明确表示赠与给个人独有,那你就有50%权利.
4.所买的房子是之前租赁共同居住的,视为共同财产.

大概就这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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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3-31
唉,
先告诉你下,越害怕的事情越有可能发生
只要夫妻关系存在,离婚的话,夫妻财产一分为二。
另作协议的除外,比如,在婚前就有各自的财产独立公正,不纳入夫妻共有财产。
你的例子来说,过户后就是你老公的房子,离婚了有你一半
有民政部门发给的真实结婚证就可以。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3-31
广东胡律师:

只要你公公不立协议说这个房产只赠予你先生一人,只是去房产局过个户到你先生名下,这个房产就是你们夫妻二人共同财产,你就可以离婚分得一半。
第3个回答  2010-04-06
他爸爸过户给他房子,只要没有做特别公证(注明这个房子只给他自己,没你的份),那么就默认为送给你们夫妻2人的。

你离婚的时候就能分到一半。
假如他爸爸做了特别公证,那么就没你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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