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不尽扶养义务,儿子可以拒绝赡养吗?

如题所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1条规定,父母、子女、配偶有扶养关系的人,应当履行相应的扶养义务。但是,如果父亲没有尽过扶养义务,子女仍然不能完全拒绝扶养他,因为扶养是一项基本的家庭义务,不能因为父亲没有尽过义务而放弃。如果孩子能够承担父亲的各项生活、医疗、安全等费用,并且没有造成孩子生活负担的情况下,孩子可以选择履行扶养义务。需要注意的是,在有些特殊情况下,孩子可以要求法院解除扶养义务。比如,父亲虐待孩子、疏忽不管、遗弃孩子,或者有其他恶劣行为导致学习和生活条件受到严重妨碍的情况。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向法院提出解除扶养义务的请求。

总之,孩子不能完全拒绝扶养父亲,但可以在特定的情况下要求解除扶养义务。如果您有具体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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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4-04
父母如果都没有尽到抚养孩子义务,孩子及其他亲属可以告知父母有相关义务。并通过相关途径维护伸张自己的权利。不采取措施维护权利意味着权利的放弃。权利是可以放弃的,但义务不能放弃。
儿子的赡养义务不能放弃,不因对方不履行义务而免除自身义务。
如果孩子与其他人建立了合法的收养关系,则可以不赡养生父母,而赡养养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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