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导致的工期延误,施工单位可以索赔吗?

如题所述

一、拖延工期如何索赔
      1、违反合同的约定拖延工期,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建设单位可以与施工单位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工期延误承包人可以索赔的费用有哪些
      因发包人原因,如拖欠进度款、没有按时提供原材料等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可以要求赔偿。
      根据民法典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通常具体而言,承包人都可以要求赔偿以下费用:
      1、人工费损失。如停工、窝工的工人工资;工人低生产效率的损失;膳食补贴、工器具费用、各种管理费等相关人工费用损失。
      2、材料费损失。诸如由于工期拖延,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差价损失等。
      3、机械费损失。由于工期拖延导致相关机械停工带来的损失,转移搬运带来的损失等相关费用。
      4、工地管理费。诸如由工期拖延产生的工地管理人员的工资等。
      5、物价上涨的差生的差价费用。诸如工人工资上涨、机械租赁费用上涨、材料费用上涨等。
      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拖延工期的情况是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按照规定是可以索赔的,如果双方协商不了可以起诉法院解决,希望大家可以明白。以上这些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