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某中介签约后,服务态度极差。签约的老师也换了,一开始定的学校后来也说申请不上,申请特定学校突然说要申请成功另外再收费,合同内国家的学校某些校区的专业也不给申。 从来没有主动沟通,而且问及院校信息时经常提供错误的信息。 请问,我可否进行起诉,从法律的角度讲,对方是否有违约行为。 因为我认为,服务和商品提供不同,本来是买一个老师的服务,结果换成了另一个,这应该是已经违约了吧。
其实目前为止院校信息也都是我自己查的,写文书我也没问题。但是合同里说如果我单方面解约,签证费4000不退。 但其实现在根本也没开始办签证,这个条款有效吗? 我也有点担心申请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 又一想现在解约那签证费4000就白扔了,但是确实能收回来4000. 因为一共是8000
追答这个的逻辑关系是:如果合同中的其他条款中,有对你有利而且他们没有做到的,比如,说帮你申请几所学校并保证几所学校录取等,如果他们没有证明他们履行合约,就是说他们没有申请或者没做到合同承诺到的结果,这个时候,不是你单方解约,也就是说合同中说的单方解约不存在。这个情况下,你提出的是解除合同,按照合同法,如果他们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而不是你单方解约。这时的解除合同关系,是可以恢复到合同缔约之前的情况,就是你的8000全给你。但再次声明,你除非能证明他们没有帮你申请,也没有申请到你们约定的学校。
如果他们能拿出证据,比如邮件啊,注册证明啊,证明他们申请了,并且是因为你的情况没有申请成功,或者等等可以证明他们积极履行合约了。那么就算起诉,你也只能算是你单方解约,按照合同中他们的霸王条款,将不能退给你合同中说明不能退的部分。
但签证费,既然在合同中是单独体现的,那么我估计不论是你找他们领导理论,或者你起诉,法院会前期调节,甚至到庭前调节,签证费用没有发生的费用会退给你的,但是他们如果能证明积极履行合约了,法院可能也会酌情根据他们的材料,让他们部分返还而已。也就是说我估计最后你能拿到的也就是这4000的未发生的签证费用。而这样的小金额的合同标的,我不建议你真走起诉那一步,因为其他的费用估计需要你们双方共同承担,或者你自己承担(还是根据你们合同的其他综合内容)。
服务行业的合同比较烦,因为举证方很难真的有证据证明对方不作为,或者服务瑕疵。没有硬伤法院也会做折中判决。
建议你气势汹汹又软硬兼施的找到他们领导,说话有理有据,让他们觉得你不好惹,搞不好你真会上法院去起诉,因为说不好你时间能耗,他们还怕麻烦呢。另外在谈判的过程中,可以多提到,你有媒体朋友,或者有法律的朋友,让他们觉得你是个很麻烦的人,如果把你惹烦了,你真不惜花费时间就为了解气的告他们,这样,谁都怕麻烦,他们会妥协~~~
合同里说如果我单方面要求解约,签证费4000不退。 但其实现在根本也没开始办签证,这个条款有效吗? 我也有点担心申请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 又一想现在解约那签证费4000就白扔了,但是确实能收回来4000. 因为一共是8000
协商过了,对方表示要按合同扣除4000签证费
关键是看合同内写着申请哪些大学,什么专业,实际有没有申请或者申请结果如何?如果有不符可以理解为中介违约,当然不必扣4000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