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不善,倒闭了。老板发不出工资,怎么办?

未签任何合同,四个月没发工资,业绩提成也没发,之前发工资准时,因为看到这个老板为人还算可以,不算刻薄,大家都一直跟着他。后来终于支持不住,散了。四个员工的工资都没发,而我的朋友是最多的,大概还欠着他3万块的工资。那天老板和大家在仓库谈话时说:公司转让后收了转让费都付了原料钱,所剩无及,等我有钱了,再通知大家过来拿吧。大家都懵了…几个月的工资没发,结果公司转让后的几万块也说没了,而仓库还有十几万的货,他跟我朋友说叫他找人帮忙处理。每个人拿了一千块,也没说处理完后就给大家把工资结了...郁闷得很呀,不知道怎么办,老板也不想事情,就呆在仓库看着他的几十万的货,等着收款.又没签合同,又不了解这老板的底细.到时如何解决?打欠条?又怕把双方的关系弄僵了,到时候什么都没有.更别说工资了

  用人单位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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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5-26
1、首先积极讨要。做事要合情合理合法。 2、其次,让他打个欠条。写明欠某人从某年某月到某年某月的工资XXXX元,某年某月前付清。 3、若打了欠条,到期不给工资时,以此为据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4、你们做到该做的,若他还不给打欠条,可以收集证据(主要是考勤和工资承诺,同事证言和文字证明也可),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祝你们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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