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是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完成。
第一个五年计划,简称“一五”计划(1953—1957),是在党中央的直接领导下,由周恩来、陈云同志主持制定的,1955年7月经全国人大一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至1957年,“一五”计划超额完成了规定的任务,实现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并为我国的工业化奠定了初步基础。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标志着系统建设社会主义的开始。
完成成就:
1、社会主义改造
生产资料公有制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使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在国民经济中占了绝对的优势。在国民收入中,1957年同1952年相比,国营经济所占比重由19%提高到33%,合作社经济由1.5%提高到56%,公私合营经济由0.7%提高到8%,个体经济则由71.8%降低到3%。
2、基本建设
五年内全国完成投资总额为550亿元,其中国家对经济和文教部门的基本投资总额为493亿元,超过原来计划427.4亿元的15.3%。五年新增加固定资产460亿元,相当于1952年底全国固定资产原值的1.9倍。
3、工业发展
1957年工农业总产值达到1241亿元,比1952年增长67.8%。1957年的国民收入比1952年增长53%。1957年工业总产值超过原计划21%,比1952年增长128.5%。原定五年计划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14.7%,实际达到18%。
1957年手工业总产值比1952年增长83%,平均每年增长12.8%。1957年的钢产量为535万吨,比1952年增长近3倍,原煤为1.31亿吨,比1952年增长98.596,发电量为193亿度,比1952年增长164.4%。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第一个五年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