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这个公司5个月了,也是决定走的时候了。当时面试的时候说是会有很多加班,我都能承受,只要有合适的加班费就没有问题。当时承诺的工资是底薪1500岗位津贴300其他补助若干加保险,2个月试用期内我加了很多班,我认了,毕竟是个新人,要多学东西,转正了就好了,结果2月份是我转正的第一个月。其中底薪1500岗位津贴200其他补助无企业代缴保险484扣款个人应缴保险156,这样一来我拿到的薪水是1544元,我的加班费是怎么算的呢?如果周六日加班应该如何核算加班费?现在4月了,我于昨天(周一)提出辞职。因为早就有辞职的想法所以问了很多人是否需要提前告知,他们都说提了辞职没什么事就可以走了。结果当时面试的经理就说,按照流程要提前一个星期提出辞职。于是我就开始交接(其实什么交接的都没有)按照一周的说法,我应该是周五办理离职手续吗?还有公司提出要我周六日加班,我可以拒绝吗?或者可以索要加班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