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门面转让的问题

我想在长沙找一个门面做点小生意,现在看了一个铺面,店主告诉我,她当初转下这个店铺的时候,房东说店主没有资格将她的门面转让,所以在每一次转让中都要收取5000元的费用;店主与房东的租赁合同今年6月份到期;目前店内营业执照还是上任店主的,现代店主一直没有去工商部门更改。
问题:
1.这5000元的费用是不是应该出。如果现任店主与房东签定的租房合同中规定了店主无权转让的话,是不是房东有权收取这样的费用;有没有办法可以避免出这部分费用。
2.不管房子有没有到期,我与房东是不是都应该重新签定相关的出租合同;与店主签定转让协议及新的出租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一些什么样的问题,以免日后出现纠纷。
3.转租之后,是不是最好立即向工商部门更改营业执照。
4.目前店内所用的营业执照不是现任店主的,而是前任店主的,在签定转让协议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样的问题。
5.合同中应该怎样注明转让的问题。目前很多的租房合同纠纷都是关于转让的问题,如果将店面转下来之后,自己又搞了一些装修,花了不少钱,怎么保障这一部分的钱能够不损失。
不好意思,因为积分不够,所以非常感谢对我的问题给予建议的朋友。非常感谢!
现在有很多房东,可能会在门面到期之后收回门面,或者不同意续租,从而使得店主无法将转来的店面重新再转让出去,收回当初盘店所出让的转让费用。这种事情能否通过合同协议明确规定一下,减少损失。觉得现在租房一不小心就会掉在陷阱中间去,我希望能够尽量的把问题明朗化,通过书面的确定,减少后期因此而产生的一系列麻烦问题,也减少一点经营风险!

真的很不好意思,对于第一位提出建议的朋友说到的问题,因为很久没有在百度上发求助贴了,所以积分没有了,现在这个问题又比较的急,所了恶劣的要求0分求助,真的很对不起,还是希望有好心人给予帮助,不胜感激!

1 说起来这就是租赁合同中的转租问题,合同法规定,承租人转租的,必须要经出租人的同意,这是强行性规定。
2 前任店主的营业执照当然可以用,只不过以后的经营风险前任店主要一起承担连带责任,对于前任店主来说这是不划算的,懂法的人是不会把营业执照留给别人用的。
3 至于装修,这是租凭物上的添附问题,租期届满时可以拆的就拆走,不能拆的是可以要房东折价补偿的。
好了,就说到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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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4-15
签合同还是找房东讲清楚,不然很有可能亏钱的,我家都是租了办公室,因为老公没看清合同,租了一年多,然后要退房(是提前1个月说的)他们竟然说不退,最好写清提前一个月说退房,看押金什么的能不能退,我们的是押两个月退了一个月(合同写的是最少一个月的押金不退,那可是我们的血汗钱啊)。警觉点吧,小心才能驶的万年船
第2个回答  2010-04-15
你那边的分数那么少
如果有人知道的话 也不想浪费时间跟你说
还有一点 我对这个也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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