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狄更斯的《Bleak house》的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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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字多半采用拿来主义手法。

狄更斯的伟大影响

一,艺术特色

1、幽默、讽刺、双关
双关语的魅力在翻译中,无论是音译还是意译都无法保全。所以如千年老三之流无法理解狄更斯的成就便不意外了。

2、扁平漫画式人物
影响了表现主义。影响了西区柯克的电影。悬疑、紧张还有点幽默。

3、双人称叙事(至高难度的写作)

采用两种叙事语声是《荒凉山庄》的一大特色。整部小说由两个声音轮流讲述,一个用第三人称,可以看着作家狄更斯,另一个是埃丝特的第一人称叙事两边虽无直接的交流,但所涉及的人物和情节互相交叉。它们的分工和差别首先表现在性属意义上,作家是男性的,埃丝特则是女性;性别又成为隐喻,暗示狄更斯认可的那个时代流行观念中的区别:男声铿锵有力,眼光居高临下、扫视全貌,立足于发生的事件之外,客观,用现在时态,不时对社会和事件的进行评论批判,有尖锐的讽刺,睿智的反讽,擅用夸张、幽默,有燃烧的激情和愤怒;而埃丝特开始讲述时则显得稚嫩,羞涩,语调温和,与“全知”型相对,她置身于生活流中,参与事件,用过去时态讲述自己的见闻、经历,只有有限的知识,对人对事宽容,富有同情心。这样的分工造成了作品情感结构的张力,两方面互相补充,又互相抵触,造成多义性,扩展了意义空间。当然,这毕竟是作者的叙事手段所谓分工也不是绝对的,狄更斯成熟的夸张、幽默、睿智、反讽就经常“潜入”埃丝特的语声。埃丝特表面上和狄更斯笔下过于善良、恭顺、也因而十分乏味的女性差不多,但近20多年来评论界做了许多为她翻案文章。它在叙述中总是特别引人注意地采取低姿态,将关注投向他人,但这样反而使她成了故事的中心。她确实是作者所创造的较有心理内涵的女性形象。

这种写法我们无法知道是否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不过至少曹雪芹等中国小说家无资格尝试。没有第一人称、第三人称两种经验的成功积累无法做到。

4、象征、悬疑手法

这种手法开启了现代派文学。

二,对后世的影响

1、托尔斯泰的书单

十四岁以前的童年时代
圣经:约瑟夫的故事――巨大(指对其影响)
《一千零一夜》――大
波果列里斯基:《黑母鸡》――很大
俄罗斯壮士歌,民间故事――巨大
普希金:短诗《拿破仑》――大

十四――二十岁
福音书:登山训众――巨大
斯泰恩:《感伤旅行》――很大
卢梭:《忏悔录》,《爱弥尔》――巨大
《新爱洛伊斯》――很大
普希金:《叶甫盖尼.奥涅金》――很大
席勒:《强盗》――很大
果戈理:《外套》,《两个伊凡》,《涅瓦大街》――大
《地鬼》――很大
《死魂灵》――巨大
屠格涅夫:《猎人笔记》――很大
德鲁日宁:《波林卡.萨克斯》――很大
格利戈罗维奇:《安东.戈列梅卡》――很大
狄更斯:《大卫.科波菲尔》――巨大
莱蒙托夫:《当代英雄.塔曼》――很大
普列司各特:《征服墨西哥》――大

二十――三十五岁
歌德:《赫尔曼与窦绿苔》――很大
《浮士德》和短诗――有影响
雨果:《巴黎圣母院》――很大
丘特契夫:抒情诗――大
科尔卓夫:诗――大
荷马史诗(俄译本)――大
费特:诗――大
柏拉图:《斐德若》,《会饮》――大

三十五――五十岁
荷马史诗(希腊文)――很大
壮士歌――很大
狄更斯:全部长篇小说――很大
雨果:《悲惨世界》――巨大
Mrs.Wood:长篇小说――大
George Eliot:长篇小说――大
Trollope:长篇小说――大

五十――六十三岁
全部福音书(希腊文)――巨大
《创世纪》(希伯来文)――很大
亨利.乔治:《进步与贫穷》――很大
Parker:《有关宗教问题的研究》――大
Robertson:Sermons――大
费尔巴哈:《基督教的本质》――大
Pascal:《思想录》――巨大
埃皮克蒂特(希腊哲学家)――巨大
孔子和孟子――很大
《论佛》(法国学者著)――巨大
《老子》(法国学者著)――巨大

从上可以看到,托翁看过狄更斯全部的长篇小说,可知狄更斯对托尔斯泰的巨大影响,甚至对俄语小说的影响。

2、卡夫卡

卡夫卡的长篇小说《美国》直接模仿狄更斯写作手法,而《城堡》与《审判》也受了《荒凉山庄》的启迪。无疑狄更斯作品展现外向的幽默,可以称为“滑稽喜剧”,而卡夫卡无法做到外向,便把这种幽默内向了,外在的表现用一个词汇来形容便是——荒诞——现代派文学基本风格元素。

还需要影响多少人呢?这两位足够了。

三、重要作品

《大卫·科波菲尔》是狄更斯最喜欢的小说,有一定的自传性。以一个人物为中心但结构松散,是一部典型的教育小说。大卫从小爱幻想,有很强的感悟力和想象力,后成为作家,作品以回忆的方式进行再创造,赋予主人公的经历以新的生命。其中不少人物家喻户晓,如虽穷但乐观、幻想投机发财、相信好命运会降临的米考伯,据说他身上有作者父亲的影子;大卫心中的英雄、长得仪表堂堂、内心却狂傲、自私、无情的斯蒂尔福斯;大卫的姑婆,刀子嘴、豆腐心的特洛特伍德小姐;还有尤赖·希普,现在这个名字专指那些表面低声下气、恭顺谦卑,实则富有心计、野心勃勃、手段卑劣的人,他的主要性格特点是咄咄逼人的“谦卑”。

《董贝父子》是狄更斯所创作的一部结构严密的小说,与他前期作品中存在着结构松散的缺点有很大不同。他在创作之前,经过了细心的构思。所有人物的出场与故事情节的发展,都围绕着董贝先生的命运的发展来安排,各种事件都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故事十分生动有趣。狄更斯在小说中采用的艺术手法是多种多样的。有尖刻的讽刺,也有含笑的幽默;有客观的描写,也有故意的夸张;有直接朴素的陈述,也有妙趣横生的比喻。狄更斯笔下的人物一个个都是活生生的,他们有自己独特的性格,也有自己独特的语言,甚至一条狗、一只鹦鹉、一把火钳、一块窗帘有时也都鲜明地显示出了它们的思想感情。在阅读《董贝父子》的时候,读者的心是随着故事的进展而跳动的。他会对某些人物产生厌恶或愤怒,对另一些人物则会感到喜爱或关怀。他会流出同情的眼泪,但更多的是会因为那些幽默有趣的文字而发出欢快的微笑。《董贝父子》和狄更斯的其他许多小说一样,是作者一边创作,一边在杂志上分期发表的。当描写小保罗去世的那一章发表时,当时的英国小说家安娜·马什—考德威尔(AnnaMarsh—Caldwell)曾不加夸张地写道,它“把整个国家都投入了悲悼之中”;不仅当时的英国是这样,而且在法国也受到了程度不同的震动。

《双城记》采用多元整一结构,严谨有序。小说由五个叙事单元组成:1、梅尼特一家的故事,2、得伐石夫妇的故事,3、厄弗里蒙地家族的故事,4、卡尔登的生活与献身,5、克朗丘的生活与经历。五个单元互不包含或隶属,而是互相独立、平行发展的。但与此同时,五个单元又互相联系、交叉和渗透,这种联系是靠了人物、情节和线索等因素来实现的。比如《双城记》的叙事单元各自具有内在自足性,而合起来看,则是互相联系的。厄弗里蒙地兄弟的作恶造成了梅尼特一家生活轨迹的变化,造成了得伐石夫妇对他们家族的复仇,而这又造成了得伐石夫妇和梅尼特一家的矛盾,并把卡尔登、克朗丘等人卷入其中。最后卡尔登为了露茜的幸福,移花接木,换取了代尔那的出逃,从而把小说推向高潮。

《远大前程》堪称狄更斯的精品。书名的含义为“宏大的期望”,强调了第一人称主人公匹普的主观欲望。“期望”和真实世界相距甚远,这个距离也是曾经沧海的叙述人匹普,和初涉人世、对自我和世界充满美丽幻想的主人公匹普的差别。“期望”化名为埃叫埃丝黛拉的美貌少女形象,为得到她,铁匠铺出来的穷小子匹普必须跻身“绅士”行列,然而“埃丝黛拉”意为星星,永远可望不可及。小说至少有两个结尾,原稿强调匹普治愈了对埃丝黛拉的渴望,而狄更斯听从朋友的劝告,发表时又暗示匹普认为他和姑娘不会再分手。关于小说结尾引起的争论,不仅关系到对这部小说意义的认识,也和维多利亚小说大团圆结局背后的种种因素以及小说理论的发展有关。此外,《远大前程》也集中反映了狄更斯所吸收的通俗文化养分,例如情节剧和闹剧,哥特式的恐怖、怪诞故事等。

英国文豪狄更斯(Charles Dickens, 1812-1870)着作等身。他在小说上的地位,接近莎士比亚在戏剧上的地位。但非常可惜的,乃是他那部被许多评论家如萧伯纳、切斯特顿、康拉德、崔尔琳认为是「创下小说写作高峰」的钜着《荒凉山庄》(Bleak House),在我们社会里始终未获重视。我们不知道卡夫卡的《城堡》受到这本小说极大的影响,而从小说史的角度来看,许多后来的类型与写作方式,也都从这里发生。
《荒凉山庄》,在有些提到此书的评论文章里,也被人译为《萧斋》。它卷帙极大,乃是狄更斯最长的作品之一。就整体而言,它是个把惊悚的传奇包裹在道德和人性关怀密网里的故事,让人们看到邪恶的操控支配,报复心态等力量与向上升华的纯真,善良相互争战,最后是善良获胜。而从细部来说,这部小说则有更多意旨了:它谈论爱情,压迫,不切实际的幻想,一个时代的结构与价值改变,体制的不公不义。它是一部万花筒式的众生相。它有关废墟的叙述,替艾略特的《荒原》做了最好的准备。它对法庭和律师这种行业的揭发,不但启示了《城堡》与《审判》,也让「体制之恶」的问题浮上�面。甚至於它那种抽丝剥茧,让真相显露的笔法,也影响后来通俗侦探惊悚小说至钜。当然,这部小说也是狄更斯「城市三部曲」里的最重要作品。
《荒凉山庄》最核心的部份,说的是英国古老的「大法官庭」(Chancery),它是司法体制颟顸、邪恶、无能的象徵。狄更斯早年曾在律师事务所当过见习生,对法律体系的虚假不义,律师假借公义之名而行讹诈、欺瞒之事早有了亲身的体验,并在他以前的作品里陆续提及,但在这部作品里则做了全面的揭露。因此,我们也可以说,《荒凉山庄》乃是第一本「法律小说」。
小说一开始,狄更斯就细细描述伦敦的雾,那是一种泌入人心深处的黑暗,是一种披天盖地的氛围,而雾即是司法的象徵。
在小说里,英国的「大法官庭」受理了一桩遗产诉讼官司,法官和律师们围绕着这个案子,像兀鹰般的用诡辩、拖延等各式各样的方式,分享着这个案子的利益,最后纠缠数十年,期待从这个案子得到遗产利益的,死的死,疯的疯,案子在耗尽了遗产后,才自动「永远结束」。
而除了这起遗产官司外,它还骈生出了另一条轴线,那就是一个戴洛克男爵(Leicester Dedlock)的妻子,早年曾经失足,与一个上尉军人生下私生女艾瑟‧萨莫森(Esther Summerson)。艾瑟纯真善良,后来和一对表兄妹被与该遗产案有关的「荒凉山庄」主人约翰‧詹狄士(John Jarndyce)收为「被监护人」。在一个偶然机会里,男爵夫人的私生子丑闻被那一群律师兀鹰得知,於是刨根究柢的扒粪遂告开始。他们并不只是为了邪恶的好奇,而是要藉此来对男爵夫妇威胁图利。在整个过程里,他们无所不为,包括整死了无辜的流浪少年,藉着挑拨分化而剥夺着许多人际关系,最后是其中的一名律师被他所利用的人杀害,男爵夫人离家出走,死於风雪中,而那起遗产官司也因诉讼标的被完全耗光而自动结案。
《荒凉山庄》里有关司法和律师为恶的这个部份,狄更斯其实已展现出无比的透视力。在这里他看到了司法权力在自我不断生产后,已自动的成了一匹邪恶的怪兽。它肆无忌惮的吞噬着一切与它有关的人与事。那是一种体制化之后的暴力与邪恶之源。它已非关个人的是否善良,而成了一个自动化的机制。狄更斯对恶律师的那些精准描述,以及由此而延伸出来的「体制性邪恶」,单单这个部份,就足以让这部作品不容或忘。
而做为人道写实主义高峰的狄更斯,当然不会只停留在这种消极的层次上。在这部小说里,像「荒凉山庄」男主人约翰‧詹狄士,私生女艾瑟,以及另一美丽善良的被监护人艾达‧克莱尔(Ada Clare)都是纯真,无机心的正面人物,他(她)们不把人际关系视为一种可以剥削利用的资产,因而心存善念。这是人性的光明之源,穿透了那茫茫黑雾,成了救赎人性的起点。而这种在黑暗里仍能看到光的呈现方式,也正是狄更斯作品的特性。
因此,《荒凉山庄》乃是一部非常好看的真正经典之作。
在小说叙事上,它开创出了一种「双重叙述」的表现手法。小说在主乾部份是第三人称的全知叙述,而另一部份则由主角之一的私生女艾瑟以自叙方式来表现,它衔接完整,相互呼应,从早期理论家切斯特顿(G.K. Chesterton)到晚近的哈洛‧卜伦(Harold Bloom)都推崇这是一种高难度、高表现的突破。
而在故事细节上,英国现代警察侦探制度始於一八四二年,比这本小说早了十年,因而对世事知之甚深的狄更斯,遂将现代侦探推理的逻辑用来做为呈现真相的过程,这使得作品的悬疑性大增,只有读到终卷,才有恍然之感。这种把世界视为一个神秘文本而加以细读的推理方式,也使得阅读本身增加了许多悲喜交集的气氛。这也是近代文本理论喜欢把这部小说当做一个范例的原因。
至於最重要的,当然仍在於这部作品在宏观角度上对价值与社会变迁上所做的细部观察和愿景呈现了。它除了指出司法的体制性邪恶和所造成的体制性压迫外;对维多利亚时代那些颓废没落的贵族阶级,以及仰赖贵族的寄食阶级,都做出了罕有其匹的细腻描写,狄更斯文笔之美之准,纵使优秀诗人亦不一定可望其项背。而更独特的,乃是小说里对伦敦贫民窟的「废墟书写」,乃是一种首创,道德与人际关系的败坏,社会的压迫,使得它成了黑雾中的黑暗中心,予人无比的惊惧之感。但也就在看到贵族没落,城市败坏的同时,狄更斯也看到了资本工业文明的新合理性,这种新的合理性,加上书中念兹在兹的善良纯真,遂成了拯救沉沦的起点。当然更别说小说里有关纯真之爱,舍己为人之爱等有关高尚价值的呈现了。
《荒凉山庄》精采好看,它拥有小说一切最好的元素,无论价值视野,小说情节,以及细部的文采,都让人虽然捧着这部超过六十万字的巨着,但却毫无沉重之感。也正因此,当我们读与谈狄更斯的时候,不要避重就轻的疏忽掉《荒凉山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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